尊敬的领导:
本人于9月中旬以市公积金贷款的形式购买了家庭首套住宅用房,截至11月22日,材料仍在市公积金中心按程序进行审核。而本人目前面临更换新工作的问题,因担心公积金贷款在本人更换工作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麻烦,特向有关领导咨询,1、如果本人更换新工作且新单位连续不间断的缴纳公积金,这样对本人的公积金贷款审核是否有影响;2、如过本人决意要更换新工作,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才能继续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请领导予以详细答复。谢谢!
落叶归根
您好!
您写给市长信箱“公积金贷款审核中可否换工作”的信件已收悉。
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就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工作调动或更换新的工作单位时,只要连续不间断缴存公积金则不会影响公积金贷款和审批。更换新的工作单位,在新的单位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将原单位缴存的公积金转移合并到新的公积金帐户。
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支持!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