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家住德思勤广场附近,德思勤广场北面广告灯箱和衣服橱窗灯通宵不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为此,我们小区多人数次投诉,要求德思勤广场在结束营业后,关闭德思勤北面(靠近迎新路一侧)的广告灯箱。但是德思勤方面一直不配合,还答复说自己有证。我有几点不明白:
1、明知道德思勤广场的灯光扰民,为何给他们发证?程序是否合法?拿到许可证的手段是否合法呢?
2、既然发了证,现在发现有问题存在,难道不能纠正错误的行为?而要任由错误继续下去吗?
3、德思勤广场所辖井湾子街道城管办和执法队都给予答复,说只能协商处理,没办法强制执行,难道德思勤广场方面存在不合理、不合情的行为,没人能够制止吗?出现了违法行为没人可以监管吗?
作为长沙市民,我非常不理解,现在都说要构建法治社区,为什么居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保障,况且我们的要求也很简单,只是要求他们在营业结束后关闭广告灯箱的照明灯,还居民群众一个正常的生活环境,德思勤广场方面如此强硬,背后是否有领导在为他们撑腰呢?为什么我们要维护自身基本权益还这么难呢??
请领导予以重视,对此问题进行严查,看其中是否存在猫腻,还居民群众健康、正常的生活秩序。
致以十万分感谢!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
一、 调查基本情况
接到投诉后,我局监察人员到达了位于德思勤广场的北面,经过现场勘查发现该广场北面有多个广告灯箱,我局监察人员与投诉人取得了联系,投诉人所在的小区位于迎新路的地震局宿舍,德思勤广场的广告灯箱在夜间无遮挡物直接照射到了该小区,灯光扰民问题属实。
二、处理情况
此次来信之前,投诉人已经向我局反映过该投诉,我局已向投诉人明确告知:我国的环保法律法规对于光污染并无相关处罚依据,光污染投诉不属于环保部门的受理范畴。而且德思勤广场属于长沙市环保局监管,之前投诉人所反映的问题,我局监察人员也向长沙市环保局进行了反馈。而广告灯箱的批复和手续办理均由城管部门负责,建议将此光污染投诉转交城管部门处理。
长沙市雨花区环保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