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是长沙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今年患上乳腺癌要进行放化疗等后续治疗,可湖南省肿瘤医院咨询过后乳腺内科住院长沙市医保只有6000元的报销额度,其余都要自费,这个治疗过程需要几十万元,不能报销怎么治疗呢?长沙市医保患者只有去市级医院治疗才能有报销,但是类似癌症这种大病当然要来大医院,交了这么多年的医保结果无法报销,望给一个说法。
您好!湖南省肿瘤医院是长沙市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按照协议约定,湖南省肿瘤医院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未达出院标准的参保人员催赶出院或要求其自付住院。2016年1月1日,长沙市医保实施了新的付费政策——《长沙市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方案》,并没有对病人住院费用作限制,不存在6000元的报销额度的说法。长沙市医保参保人员,只要符合享受待遇的条件,患疾病需要住院治疗的,均可在任何一家长沙市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进行医治并报销相关费用。您在来信中说是咨询医院乳腺内科得到的回复,建议您先向湖南省肿瘤医院医保科反映情况进行协调,若仍未得到解决,再致电长沙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局医疗监管科(84907575)投诉。感谢您的来信,祝您母亲早日康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