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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者为何能随意犯法

2018-4-27 18:13:47发布54次查看
时间:2016年3月14日晚20点左右
地点:新开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面马路公交站
事件:湘agv562停靠在公交站禁停位置
请问执法单位为何能随意破坏社会的道德法律规范,若需执法,对面有个公共停车场,穿过马路不过40米距离。若在下班时间,用公车办私事,还违反交通法规,还不会被下班交警抄牌,是否大家都可以学习。占用公交进站位置,导致公交车在路中下客,危害百姓安全。
道德规范,法律规范,更需执法者能比标准更标准,比法律更规范。
附件1:img_20160314_194302.jpg
附件2:img_20160314_194316.jpg
附件3:img_20160314_194337.jpg
附件4:img_20160314_194346.jpg
附件5:img_20160314_194349.jpg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来信中反应的的“关于执法车辆随意违法乱停”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单位进行核实了解,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经核实,湘agv562为天心区环卫局渣土办晚班巡查车辆,且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晚班工作时间为晚上7点至次日凌晨7点),该巡查组配备有于颖、钟代成、张志刚三名巡查人员(当晚该组巡查人员工作照片附后)。
二、当晚7点30分左右,巡查人员驾驶该车到水墨林溪工地进行开工检查时(该工地位于木莲冲路),接到反映说书院路的丽江路口由南往北车道有污染,巡查人员钟代成立即开车前往现场进行查看。当事人钟代成驾驶该车在丽江路口掉头发现污染后随即将车停靠在路边下车查看,由于当时只注重查污染,未注意该车停在了公交车站禁停区域,影响公交车停靠上下客。当事人在查清污染源头后随即将车开走,停车大概十分钟左右。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明确要求天心区环卫局进一步加强对驾驶员的学习教育,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规范停车,规范管理。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此复。
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201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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