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居住在开福区福元路英祥春天小区,目前需要给老婆办理居住证,目前的情况如下:
1、房子未婚前我单独购买的房屋,产权证上只有我的名字。
2、我和老婆的户口均未迁到长沙。
3、我和老婆的五险一金的记录只到2015年年中。
给我老婆办理居住证是否可以通过购房合同以及结婚证办理,需要具体到那个地方办理,具体需要哪些资料。
您好:
我市按照国务院颁发的《居住证暂行条例》和湖南省发布的《湖南省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和服务规定》相关要求,2016年6月1日起,在长沙市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且在居住地办理居住登记已满半年的流动人口。居住半年以上,是指公民主动向派出所申报或公安机关通过采集、共享等方式获取的居住、从业信息已满半年的。居住、从业信息登记起始时间全市跨区县认可,不需要重新计算。居住或从业登记信息处于非连续状态的,“居住半年以上”的申领条件从第一次登记之日起计算,两年内有效。
如有不明,请致电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0731-8229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