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好!
我小孩是中南大学大四学生,新生入校时没迁户到学校,现与我们同户,而我家在长沙有两套房,按9.23新政,他没购房资格,现我想将他户口补迁到学校,以便给他购房(等他毕业后再购房怕涨价,买不起房)。请问户口补迁后有购房资格吗?到哪办理,办理时要带些什么资料?谢谢!
您好:
根据《长沙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湘公通[2017]71号)第五点户口迁入登记第十五条高校职院学生录取落户规定如下:登记条件:考取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的新生,入学时可以将户口迁入就读学校学生集体户。申报材料:一、申请表;二、迁入人员的《户口迁移证》(在省内迁移的为居民户口簿内页,下同);三、教育部门的招生信息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录取花名册);四、年满16周岁的省外迁入人员提交近期标准证件照片2张。申请人:由迁入人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也可以书面委托户主或直系亲属代办。办理程序: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所属分区县市局审批,审批后由派出所登记。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分区县市局,分区县市局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