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株洲户口,夫妇都没有房。女儿研究生毕业,暂时没有在长沙工作,按人才新政户口挂靠在长沙老乡那里,老乡名下有一套房产证未满三年的房子。女儿想买首套房,可是9.23新政规定没资格了。请问我女儿怎样才有资格买房呢?
江南雨:
您好!根据市政府安排,您的来信由我中心负责答复。您在来信中咨询新政落户购房相关问题,我中心现答复如下:
收到您来信后我中心工作人员已经电话答复了您,告知按照现行政策细则规定,落户在亲友家的长沙户口人员,如果未婚(未组建家庭)不能以个人名义单独购房,如果已婚(已组建家庭)则可以夫妻家庭名义购买家庭首套房。另外,未婚成年人员,如落成集体户个人或个人家庭户,可以个人名义申请购房。
特此答复!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与关注!
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
2017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