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本次来信主要是想反馈一个问题。目前燃油价格一直处于高位,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用车成本较高,而随着长沙市汽车保有量的增长,个人感觉长沙市区的空气质量下降明显,雾霾天变多了,影响到了城市形象以及居家舒适度。天然气作为清洁能源在汽车燃料方面的应用已经很成熟了,很多大中城市都允许私家车油改气的存在,而政府方面亦未看到明确的禁止条例,在这种情况下,是否能够考虑参照其他城市的做法,规范油改气市场而不是一味的禁止,在便民的同时改善环境质量呢,还是私家车油改气就是明确禁止,那禁止的原因是什么,可否解答。
秦步旭: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就“油改气”问题, 早于2016年7月5日,我市由发改委牵头,组织质检、城管、车管等部门进行了多次论证,已明确不具备可行性,原因如下:
(一)不符合法律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第12.5.1条款规定:“不准许用户改动或加装燃料箱,不准许用户改动燃料管路”。(注:国家标准认证体系中,标号gb/t是推荐性标准,标号gb是强制性标准)
(三)国家层面已叫停“油改气”,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于2014年11月17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油改气”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质检特函【2014】42号),原文摘要:“依照相关程序废止(gb/t18437)《燃气汽车改装技术要求》。···停止在用机动车油改气”。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监督与支持。
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7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