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5月23日车被人恶意刮坏,派出所民警竟让我一个孕妇去车库堵人私了,在派出所民警毫无作为,也不打算有所作为的情况下6月8日投诉至该市长信箱,6月30日收到回信说已立案并会有后续处理。6月28日也确实接到过唯一一通电话会有后续处理。结果,结果却是唯一的一个电话之后,到今天,8月10日没有任何后续消息。
5月23日发生,当时就说已立案,今天8月10日,快三个月了,中间就一通电话。。。
我只想说,这是派出所一贯的风格,拖延、不作为,再来一通场面上的话,就是没有任何实质性的。
我相信很多碰到困难的老百姓有此同感。很傻很天真。
谢谢你们!!!
以下是我6月8日的反馈内容及详细过程。
市长,您好。
我要反馈的是岳麓区麓谷派出所不作为。
2017年5月23日14:30左右,我的车在地下车库被人恶意刮坏,用利器围着车子划了一圈,造成6个面出现严重划痕,4s店报价大概550元一个面,造成本人经济损失约3300元。
2017年5月24日发现此情况后,立即在物业查阅监控找到具体破坏者,有其姓名、电话、及地址,随后我选择报警。民警到达后根据物业提供的信息电话联系上对方,对方态度恶劣,最后在监控铁证下承认恶意损坏事实,但却一再推诿,最后承诺次日到派出所解决,由于对方不配合,为尽快追回损失,本人要求立案,但民警却予以拒绝(后来听说是破案率影响他们自身利益),只说要我次日等他们派出所电话。
2017年5月25日,直到18点还没有接到电话,于是又跑了趟麓谷派出所,这时民警却说对方电话无人接听,所以没法处理,一副漠不关己的态度。甚至直白的说要我自己去车库门口堵他,这是令我极其气愤的地方,派出所不解决问题,为甩手,竟要我一个孕妇去车库门口堵一个中年男子,我想请问市长,派出所的职责是什么,民事案件他竟能要求我去自行去堵人,重点是要一个孕妇去堵人,出了人身安全事故派出所负责么?而且始终不同意立案,依法办理,这是我很困惑的地方。最后在我的一再要求下,他甩下一句:“立案可以,依流程要7天,回去等吧”
就这样,到今天,事件已发生17天,所谓的立案流程也过去了14天,没有任何下文,我也不清楚是否已经立案,或者说民警同志每天有忙不完大案、命案,早已把这类民事案件忘在九霄云外。期间有短信问民警事情进展,没有任何回复。
由于肇事者违法过程及具体个人信息都已明确,希望您能督促麓谷派出所帮忙追回个人3300元损失。让民警同志切实接受群众的报警、求助,为民排忧解难,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而不是要求民众碰到问题求助时去自行私了。否则派出所设置的意义何在?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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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女士你好:
您投诉反映的您的车在车库被划坏产生经济损失一事,分局麓谷派出所已经依法立案侦查,因证据不足暂时无法破案。现麓谷派出所教导员已与办案民警沟通,要求民警重视该案件。希望您能够理解公安机关所作工作,分局纪检监察室同时也会督促办案民警尽快破案。
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