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先生
您好,打扰您了,关于开发商违规收取我们物业费的事情,我真的不知道找哪个部门才能解决。是因为房屋质量问题导致了收房延误,给您写了前一封信之后,长沙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工作人员也来现场查看了,也确定了房屋的确有质量问题,并要求开发商做出整改。可他说物业费的问题不归他们管,他们只能退回来。我现在就纳闷了,难道就没有一个部门能帮助我们小老百姓解决物业费这方面的问题吗?何况有长沙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工作人员踏勘了现场,也佐证了是开发商的问题导致的,可即便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开发商还坚持违规收取未收房期间的费用,我恳请您能过问一下此事,能安排一个分管物业费收取的部门帮我们解决一下这个难题吗?谢谢您!
市民:唐媛
唐女士:
您好!
您于7月25日来信反映星湖湾物业违规收费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经我局工作人员今天上午与您电话联系,因您现在正在外地出差,无法当面进行协调,我局已将电话号码告知于您,待您出差回来后随时可以联系我们,我们再约定时间进行协调处理。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来信的回复,如果您对回复意见不满意或有新的意见建议,请直接与我们联系(联系方式84013200)。感谢您对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长沙县住房保障局
2017年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