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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长沙市司法局处理市长信箱投诉黑白颠倒的问题

2018-4-27 1:10:47发布30次查看
市长信箱是市长增进人民联系,化解社会矛盾的桥梁,而长沙市司法局代替市长回答问题,极端不负责人,黑白颠倒
一,不依据事实处理,而是把宁乡公证处黑白颠倒的事实来代替市长回答;
1是回答
袁清华没按排号、登记、指派、申请、审查、受理、交费等公证处专栏公示的公证流程办理任何手续,而是仗着他弟媳原宁乡县司法局办公室主任彭月辉的关系;凭着与公证员熟,私自联系公证员办证。对此,他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
上,请长沙市司法局随机抽查宁乡公证处所有公证里,有哪些公证是按排号、登记、指派、申请、审查、受理、交费等流程办理公证,宁乡县公证出排号,如果没有,宁乡公证处指证我的问题是宁乡公证处从不按制度办事的严重问题,长沙市司法局,公证监督的机构,是不是有监督管理失职,指派的机器程序什么时候 在哪里采购,排号的纸张在哪里采购,从多方面 可以查证宁乡公证是不是正确履行职能,没有正确履行反咬人,长沙市司法局代表市长来咬老百姓,这样做对吗,.仗他弟媳原宁乡县司法局办公室主任彭月辉的关系,这句话,请市长拿出证据来,我骂过李鹏,批评习近平,我从不和官员吃饭打电话,我的一生只仗法律,仗弟媳关系,一年都难和她通几次电话,请市长拿出证据,不要诬蔑.凭着与公证员熟,(2010)年宁证字第592号公证就是张东明主任做的,做的这些公证违法吗,市长信箱回答问题,请说明违反什么法律
2是
星城公证处的问题,我已经在该公证处提交了足够证明我要公证的事项的材料,所有材料具备法律效力,而长沙市司法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一条第六项规定,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
再次要求市长投诉信箱回答:我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理由和法律依据,为什么地址变更就不能证明,就找出依据来.如果这都不懂的话,司法局能司法吗.
3,袁清华没有足额交公证费用的问题,我依据的是宁乡公证处财务开的收据交款,并领取公证书,这里暴露宁乡公证处 还存在严重的财务问题,应该查帐.我每个公证交的费用符合宁乡公证处贴在墙上的费用交纳规定吗,如果隔一年后,几年后加费用,请拿出文件来.长沙市司法局请对宁乡县这个合法交费用后,又加要钱,不给钱就要注销的行为请怎么定性,如果市长这样收费问题的性质不管,我相信 习近平 也要管.
4,
袁清华在宁乡县公证处打印了几千张的资料
,到底有几千张,怎么收取打印费用的,物价局批准宁乡公证处按多少钱1张收取打印费用.
5,为拿到宁乡县公证处的公证,我已经把过程说清楚了,先依据法律程序走,请求了谢泽文,然后找过刘副主任,最后请求主任张东明协调,几次都是打的是张主任办公室电话,实在没有办法了,这些办法都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希望通过人情来解决,
原宁乡县司法局办公室主任彭月辉
在人的关系请求解决,最后还是解决不了,我又和
彭月辉说明,那我就只能网络投诉解决,那样大家都不好.但还是不出公证书,我就打市公证监督的投诉电话,再次说明我要公证书,但宁乡公证处我去拿公证书,结果拿的是证明,我拍有照片的,但行政案件是行政单位负责举证,所以 ,证据我是在适当的时候拿出来.
在这个情况下,我还是准备自己吃亏 去长沙公证解决,处理事情,我依程序,依情,依法在主张权利,但面对的是长沙司法局代替市长回答的不讲法,不讲证据,长沙司法局的上次答复将作为习近平国家又一官官相护的证据,我将用于对习主席怎么治国的挑战书的内容来挑战
以上内容,请市长亲自回答
我局受理了湖南梦佳娜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当事人袁清华在网络问政中的投诉,非常重视,对宁乡县公证处和星城公证处进行了问询,现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就投诉的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公证机构必须按《公证法》受理各项公证业务,依法严格审查,对符合法律的事务出具公证书。
二、宁乡县公证处天天有人办公(节假日有人值班),而且公证员每天都是提前到班、推迟下班,投诉人指责宁乡县公证处四个月时间没人办公,与事实不符。
三、我国公证法明确规定:公民、法人需办公证,应提出申请,並履行相应手续。投诉人虽打过宁乡县公证处电话,联系过公证员,但至今未向宁乡县公证处提出申请和办理任何手续。
四、公证机关办理公证事项必须依据《公证程序规则》。投诉人要求宁乡县公证处查明他是否与弟媳彭月辉有过电话呼出记录,以证明彭月辉未攀关系办公证,这不符合程序规则。
五、宁乡公证处没有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指责过彭月辉说过什么,做过什么,投诉人却投诉宁乡县公证处毁谤了彭月辉,没有事实依据。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六)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星城公证处明确表示可以先受理当事人袁清华的公证业务,但因投诉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发生变更需要提供补充材料,投诉人表示不配合,拒绝提供资料。
网络问政回复单位:长沙市司法局公证工作管理处;
协办单位:湖南省宁乡县公证处;长沙市星城公证处;
回复人:王理
回复时间:20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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