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
针对新政策落地,我满怀期待,现在新政策需大专文凭,长沙工作,以及参保证明但无时限要求。我前两者具备,但是没有参长沙社保,因公司特殊,分公司都是统一交总部深圳的社保,这又怎么买呢,对于95年的我们想在长沙落跟买房都没有,我想很多人 也是长沙工作但并未是长沙社保,既然都无时限要求,为什么没社保就不行,那自主创业开店的又如何来社保也是长沙工作,既然新政策都是留住人才,我们照样在长沙工作依旧没资格,针对这种特殊情况是如何处理呢。
唐露:
您好!根据市政府的安排,您的来信由我中心负责答复。您在来信中咨询购房新政策相关问题,我中心现答复如下:
根据《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第三条规定:在长工作、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首套购房不受户籍和个税、社保缴存限制。申请购房时应提交以下资料:(一)购房申请表;(二)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等家庭关系材料;(三)在长工作情况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出具在职证明和单位证照复印件;自主创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个人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保材料(无时限要求);(四)毕业证书或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含原件、复印件及通过网上或者线下查询学历、技师职业资格认证系统出具的结果)。另据《长沙市青年人才筑梦工程实施细则》(试行)第二条解释:长沙工作是指与长沙市域内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在长沙自主创业,并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因此,按照您表述的情况,暂不具备人才购房条件,望您理解政策!特此答复!
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
2017年8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