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您好!
我家住在人民东路中房瑞致小区,因为是新小区,加上年关将近,搬家的人特别多,伴随出现的是凌晨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因为家里有小孩,夜里清静,烟花爆竹的巨响会使小孩受到惊吓、哭闹不止,身为家长的我很苦恼也和无助。所以通过这个平台来寻求帮助。现在楼盘越来越多,我想应该受到这种困扰的不止我一个,希望通过自己如实的反应,改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
虽然我反应的仅仅是凌晨搬家放鞭炮这个现象,但这和生活中很多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是分不开的。
燃放烟花爆竹已有千百年的历史,要想一下禁止是很难的,但是燃放烟花爆竹又确实有很多弊端,比如大气污染、噪音污染、垃圾污染甚至是引发火灾,身为一个老百姓,我希望政府能采取一些行动对大家进行宣传和引导,我想从几个方面提点可行性的建议:
一、能否请市政相关部门设计相关的禁燃标语。告诉大家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引导大家尽量不要燃放烟花爆竹。贴防标语最好的地方就是小区里,大家去的地方不一样,但一定都会回家,在小区里宣传好过公共场合的宣传。
二、能否请市政相关部门制作禁燃公益广告,在电视、微博、微信上发布。上海的“禁燃”做的很好,也出台了《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上海消防也发布了2017年禁燃公益广告,做的很好,很具有宣传、教育意义。
三、能否请市政相关部门进校园、单位、社区深入宣传与号召。培养学生的“禁燃”意识与自觉行动;在单位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禁燃”带头作用;在社区开展活动,号召大家从自身“禁燃”做起。
四、能否请市政部门制定相关的“禁燃”管理制度和监管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监督作用。
希望通过这个平台,发出自己的声音,为创造属于我们的、属于我们后代的舒适的生活环境贡献一份力量。
尊敬的蒋诗梦市民:
你于2017年1月18日,通过市长信箱反映的《关于禁燃》,我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2016年7月8日长沙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工作通知》重点任务第五项第一款的要求,加强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划定我市禁限放区域和时间段并向社会公布。
为落实《通知》的要求,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公安部《关于积极推动制定城市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的通知》的职责分工,我局草拟了《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知》,于9月20日上报市政府并请求以市政府的名义向社会公布。10月9日长沙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对《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知》提出若干修改意见。通过相关途径向社会征求意见后,11月21日,我局将修改后的《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知》重新上报市政府进入发文程序。须经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后再决定何时向社会发布。
长沙市公安局
2017年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