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无家人疑似精神病人如何处理

2018-4-25 10:21:17发布95次查看
尊敬的市领导:
我是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后勤处的一名工作人员。我单位原有一名临时工陈孟伦,男,1956年11月3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30102195611030534,身份证住址:长沙市芙蓉区朝阳二村23栋401室。
陈孟伦2008年经人介绍到我院侯家塘家属区(劳动西路428号雅礼实验中学院内)从事水电维修工作。2014年初起,其经常在公共场合大声吵闹,总怀疑有人陷害、监控他。雅礼实验中学多次联系我院要求将其从侯家塘家属区内迁走,以免对学生的人身安全带来隐患。2014年9月,我院将陈孟伦安排至南院(韶山南路635号,长沙外国语学校院内)继续从事水电维修工作。2014年年底我院与陈孟伦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我院与其劳动关系自行终止。劳动合同终止后,我院多次做工作要其搬离安排的临时住房,其均置之不理,并威胁前来劝离的工作人员。长沙外国语学校学生、家长、老师反应其经常一个人无故对高空辱骂,情绪激烈状似与他人不忿争吵;行为举止失措,无端用言语、动作恐吓过路学生及行人,尤其是低年级女生;经常白天学生上课期间仰卧于教学区内,不听或者对权力人员恶语相向。
经多方调查,陈孟伦一直未婚,无子女,原为湖南橡胶厂下属分厂临时工,2003年湖南橡胶厂倒闭后与其父母居住在朝阳二村23栋401室,其父母病逝后兄弟之间因争夺父母名下房产而大打出手,兄弟之间由此生仇不再来往。2006年其父母名下房产拆迁后,其在市内已无住所。从2014年12月至今一直滞留在我院南院家属区。
目前陈孟伦滞留我院家属区内,给长沙外国语学校学生、我院家属区住户带来极大安全隐患。为解决此事,我们曾拨打110报警,110民警到达现场后表示无法处理。我们也曾多次找到其户籍所在地社区朝阳居委会,请求社区按照政策给予妥善安置,社区回答其为空挂户,无法安置。我们也曾联系过其滞留地的派出所和社区均未寻求到解决办法。目前陈孟伦一直滞留在我院家属区内。
请问市领导其户籍所在地朝阳社区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能否对其进行安置。如朝阳社区不能安置,对于此种情况,我们该如何处理,才能排除安全隐患。
附件1:芙蓉区朝阳社区证明.jpg
附件2:芙蓉区朝阳社区证明.jpg
关于无家人疑似精神病人处理的回复
杨先生:
您好,您关于《无家人疑似精神病人如何处理》的网络留言已收悉。市民政局福利处根据反映的情况进行了相关政策的核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鉴于陈孟伦目前情况,他父母双亡,还有一个兄弟,兄弟即为其监护人。建议单位工作人员协调户籍地社区工作人员找其兄弟协商(根据《精神卫生法》的相关规定,只有监护人才能决定是否做精神疾病鉴定),如同意鉴定,可以将患者带至精神病专科门诊诊断其是否确有精神疾病。如果确诊为精神病患者,监护人有责任照顾安排好其生活,如监护人没有能力,则由单位或社区负责相关费用。如果不是精神疾病患者,单位与社区都有做好当事人稳定工作的职责,有关纠纷可协商解决,亦可诉诸法院解决。
长沙市民政局
2016年7月19日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