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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的房子

2018-4-24 20:30:13发布51次查看
请问。我有一套房改房。做2次囎与。有2个评估价。是不是搞错了。去年按前的评估交了税。今年评估的价高了。按4交税。一套70平米的房子。78年的建的。囎与给小孩。去了16000多元.是不是多收了。想请市长信箱转有关部门。问一下。谢谢了。
肖湘玲同志:
您好!来信收到!
您来信中咨询的有关房产赠与评估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在中国境内购买、受赠、投资、交换房屋产权,应依法在权属转移时申报缴纳契税,多次转移将多次纳税。湖南省契税税率为4%,个人受赠房屋没有契税优惠。纳税人没有申报存量房交易成交价格的,由税务机关参照市场价格通过评估确定契税计税依据。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存量房交易评估标准每年会据实调整,存在不同时间段房屋的评估价格不一致的具体情况。
感谢来信!谢谢您对地税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长沙市地税直属局
2012.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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