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建梅溪湖杨梅公园110kv变电站的请愿书
尊敬的胡衡华市长:
您好!
我们是梅溪湖旭辉御府、润芳园、梅溪青秀、家和苑、家兴苑5个小区的居民。今年8月,因梅溪湖投资公司拟在我们小区边的杨梅公园(占地约20亩,四围5个小区环绕)上建设垃圾压缩转运站,我们曾联名向您写信维权。经您的亲自关注,后来梅溪湖投资公司停建了垃圾站。在此,我们对市长维护百姓利益的举动高度点赞,并表示衷心感谢!
但最近,梅溪湖投资公司又拟在杨梅公园上新建一个110kv高压变电站,并正在进行所谓的“规划公示”。因我们向公示单位反映意见的渠道被人为切断,且与湘江新区等单位多方协调无果,不得已又联名向您请愿,恳请市长百忙之中予以关注。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对在此新建高压变电站的理由
1、违反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国家《电磁辐射管理办法》规定100千伏以上为电磁强辐射工程,第二十条规定:在集中使用大型电磁辐射设备或高频设备的周围,按环境保护和城市规划要求,在规划限制区内不得修建居民住房、幼儿园等敏感建筑。中国电磁兼容委员会主任委员高攸刚教授、中国电工学会赵玉峰教授、北京市劳动保护研究所原所长陶永娴教授等诸多专家公开发表文章指出:国内外都有大量的科学证据说明磁场高于0.2微特斯拉(一般在变电站300米以外的地区接近环境本底值0.2微特斯拉)的电磁辐射环境就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英美国家1995年就把电磁辐射国家卫生标准(100微斯特拉)修改为0.2微斯特拉。北京市规划委(2004规意字0638号)审批奥运信息中心大楼周边110千伏的地下高压变电站工程项目时,明确要求距离不得少于300米。杨梅公园离周边4个小区仅一路之隔,绝对距离不到30米,显然不适于建高压变电站。
2、对周边居民健康造成严重潜在危害。有关专家指出,高压输变电的电磁辐射对近距离接触人体的健康危害是积累造成的。国内外的众多专业机构和专家研究已证实:“110kv高压线周围300米地段内的人群患白血病、癌症的几率是其他地区的数倍,电磁辐射也会导致孕妇流产、胎儿畸形和心血管疾病,在高温、大风、大雪、阴雨、雷电等气象条件下容易断裂和发生其他危害事故。”杨梅公园四周居民约3万人,西面20米开外的长沙市教育局幼儿园已定于今年3月份开园(有居民担心在此提到这个幼儿园,有关部门可能又会作出关闭这个幼儿园的决定,且拭目以待),东面约200米处是长郡梅溪湖中学,周边还有雅礼中学、岳麓区实验小学,该路口是周边学校学生上学必经之路。在如此人口密集区建设这样一个危险工程,将来发生危害健康的事实,谁来对此负责?
3、违反规划程序。梅溪湖投资公司8月份说这里原先规划建垃圾站,后经维权取消这一决定。现在又说这里原来规划是建变电站。而事实上网上公开的梅溪湖一期二期控制性规划(优化)图中杨梅公园根本就没有标明垃圾站、停车场和变电站,在2013年的梅溪湖规划图纸上,也没有类似规划。政法频道的记者到旭辉御府售楼部采访,售楼部的展示牌上依然标注杨梅公园是完完整整的公园,并没有标注变电站。当记者问工作人员是否知晓公园要建变电站时,对方明确表示开发商方面不知道,以证明他们在销售时没有欺骗业主。记者和业主到梅溪湖投资公司求证,公司出具了一张没有盖章的规划图,我们质问为何梅溪湖公开的规划图中没有变电站,没有得到回应。梅溪湖投资公司的说法实在是自相矛盾,难以自圆其说,竞如此糊弄群众。今后还会不会说这里当初规划建一个公共厕所?我们对其中的“诀窍”暂不想深究,只知道一个简单的道理:如这里先有建垃圾站、停车场或变电站的规划,那么建小区楼盘时有关部门就应该严格审批把关,否则就是监管失职;如这里原没有类似规划,现在提出要建这些设施,那么就违反了规划程序。
综上三条,我们认为这里绝对不适宜建高压变电站,相信任何到过现场的人都能作出一个理智的判断。因此,请有关部门本着对群众利益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审慎决策,三思而后行。
二、几点疑问
1、杨梅公园占地只有约20亩,是周边旭辉御府、润芳园、梅溪青秀、嘉和城、家兴苑5个小区居民的主要休闲场所,也是业主之所以选择在此落户的重要原因之一。特别是梅溪湖原五个村还有天顶乡二个村,拆迁后全部安置在家和苑、家兴苑、骑龙安置小区,几个安置小区将近二万人口,面积不到一千亩,杨梅公园是周边唯一一块休闲绿地、生态“福利”。梅溪湖这么大,为何一定不放过这区区20亩绿地,要与民争利?本届市政府提出要为长沙市民建20座公园,新区为什么一定要破坏现存的公园,搞重复建设!
2.变电站项目公示期间,发布公示的规划部门、委托建设的电力部门,所有公开投诉渠道全部形同虚设,电话没人接,留言进不去,故意阻断群众合理维权,作出这些只有笨企鹅才有的行为,简直是掩耳盗铃。他们不听我们的意见,难道不知道我们还可以讲给市长听,讲给国字号、央字号的纪检、巡视和媒体听吗?人为切断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言路,性质多严重,后果多可怕!也太不把习总书记强调的纪律和规矩了放在眼里了!
3、梅溪湖的建设定位是中部地区有影响力的国际生态社区,也是长沙的一张亮丽名片。在生态社区的居民小区边建设这样一个危险工程,实与梅溪湖的发展定位相违,与老百姓在梅溪湖买房但求良好生态环境的愿望相违。同时市民对梅溪湖片区建筑越来越密集的趋势已颇有微词,如在此再闹出一个动静,实在有损梅溪湖的品质、形象和吸引力!
三、维权主张
周边居民得知梅溪湖投资公司将在杨梅公园建设高压变电的消息后,民情激愤,5个小区的居民多次集会商量应对事宜,挂出了表达反对意见的横幅(见照片),1000多户居民联合签了名,请有关新闻单位来曝过光,并与北京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了深入探讨。但截止到今天,还没有任何单位对我们的诉求有所回应。我们到湘江新区去反映意见,对方也不太当回事,这更加激起了大家的不满。可以预料,此事如不妥善处理,势必引起大的群体性事件。
在此,我们明确向胡市长表达我们的合理诉求,并期望市政府为我们作主:
1、坚决反对现在及以后在杨梅公园兴建任何有害周边居民的公共设施,建议搞健身器材、篮球场、排球场、足球场等等体育设施,坚决保护好杨梅公园。
2、鉴于有关部门一而再地打杨梅公园的主意,如有必要,我们考虑适当时候请人大、纪检及中央媒体等一起介入,对此案例作个深入分析,通过人大监督、纪律监督和媒体监督,对此作个最终定性:业主、有关管理部门还有开发商,到底是哪一家错了,谁错了就由谁担起该担的责任。
3、鉴于我们的上访总是受阻,我们建议市长对有关部门的行风建设给予关注。这次我们通过市信访局向您递交请愿书的时间是规划公示结束前一周,递交时向市信访局反复交待“公示即将到期,请速送市长,以免事态扩大,造成不必要的后果”等事宜,最终能否按时送达,这也检验着市信访部门的作风和市长察民情渠道的畅通程度。
请愿代表签字见附件(我们保证请愿人信息真实且完全自愿签署本请愿书)
五个小区业主维权委员会
2015年月1月3日
附件1:uploadfiles/201601/20160103232314670.docx
网民朋友:
来信收悉。梅溪湖杨梅公园变电站在2011年以前市政府批复的梅溪湖片区控制性规划中就一直存在,且属于独立占地的110kv变。为落实国务院最新批复的《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2014年修订)的相关要求,湘江新区管委会国土规划部与市城乡规划局一同启动了该片区控规的编制优化工作,目前,该片控规正在进行网上公示。该变电站的位置、规模、等级未做任何改变,满足规划相关规范要求。
针对市民关注的变电站选址问题,规划部门将广泛吸取各方意见,在规划公示期满后进行集中回复。变电站项目启动建设前,将督促建设单位按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按程序报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