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湖南省浏阳市金刚镇村民,在十六年前,政府以先修河堤,再修路为名!毁我粮田!已经过了十六年之久,路没通,没修!政府也没任何答复,更不用说交代!更加没有补偿粮田受损的补贴金费!跟政府反应多次,根本就是没有着落!这件事就要一直不管不问下去吗????我只想市政府能给个答复??谁能受理,谁能解决!!
陈超:
你好!
你在长沙市党政网络问政综合管理平台反映“”信件经批转至我镇办理,已收悉。针对村民反映的问题,我镇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城建规划办、农业办、金市社区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1999年至2000年,我镇对金刚老桥至李畋桥之间灌江河河段的河道、河堤进行改造,并拟开发灌江河路,在原金刚村(现并入金市社区)、金市居委会(现并入金市社区)村(居)民的大力支持下,河道、河堤改造工程顺利进行,开发项目同时启动,其中占用原金刚村先进组村民承包田3亩多,包括村民陈超家庭的1亩多承包田在内。在河道、河堤工程竣工后进行灌江河路开发,但因拆迁难度大,开发中途终止,导致灌江河路没有拉通,即村民陈超反映的路没有修的原因。
2、改造河道、河堤和开发占用村民承包田,情况是实,由于灌江河路的开发没有成功。道路只拉通一段,从而导致村民承包田的补偿或效益问题没有得到切实有效的解决,为此,我镇将进一步与村民加强协调和沟通。
特此回复。
浏阳市金刚镇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