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一下生育津贴事宜到底何时能够办理,为何打电话不是部门互推就是等文件,你们能等,但不是所有的人都能等。小孩出生到现在都已经九个多月,早就过了申请办理的时间,如果到时候又已超期为由,拒绝办理,这个损失该由谁负责?麻烦请回复有用内容。
今年3月30日,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其中第二十一条对产假进行了规定。针对女职工产假期间生育津贴如何发放的问题,我局已书面向省人社厅请示,待回复后执行。政策出台后我们将及时公布,请您密切关注市人社局官网。给您带来不便,十分抱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