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本人于2011年5月份承包了长沙市路桥征费维护管理处下属桥梁养护所(2011年文明创建桥梁应急维护维修等)工程,该工程于2011年9月底完工。清楚的事实依据是:一、该项目已经顺利完工并验收;二、该项目财政评审已于2012年7月审核完毕,但是时至今日工程款迟迟未曾支付,每次前去讨要,被各部门相互推诿,踢皮球踢得头头是道,我只是升斗小民,对于他们的程序及所谓的客观原因已经分不清东西南北了,我也因此事拖欠施工人员工资,求助无门,今特向领导报告恳请告知解决方法为感!望领导给与答复。
关于《助,市政单位拖欠工资》的回复
尊敬的彭战贤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我处相关负责同志核实,您承担了2座桥梁匝道的限高龙门架制安工程,评审结算金额为5万元/座,共计10万元左右。目前我处正在启动复核支付程序,待复核完成后按程序支付工程款项。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