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2015年2月9日黄花镇人民政府回复的意见

2017-12-9 22:16:30发布33次查看
关于2015年2月9日黄花镇人民政府回复的意见
回复内容:
邹凌云: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将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关于责任田分配的问题,按国家政策,土地承包30年责任制不变,由于贵组没有机动田,故暂时无法进行调整;
2.关于集体补偿费用的分配问题,根据《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村民自治原则,集体经济组织分配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行为,是依法行使集体土地的经营、管理、收益权的具体体现,征地拆迁补偿分配由村民自主决定。就您反映的受到不公平待遇的问题,镇、村两级正积极加以引导和协调,通过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做好您组村民的思想工作。据悉,贵组本次征地拆迁补偿的集体款项,尚未进行分配,建议您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感谢您对我镇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从以上回复可以看出:15年来复员军人的安置还没有曙光!象征着复员军人安置妥当的责任田和村民同等待遇还是无期!我们政府就是这样踢皮球的吗?我们政府能不能有一点责任心!能不能有点主动性?政府还是人民公仆吗?还能为民请命吗?
网友“chinabgw”:
您好,来信已收悉,现将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如前所述,贵组本次征地拆迁补偿的集体款项,尚未进行分配,由于该笔款项系由拆迁中心直接支付至贵村村委会账户,我们无权对其进行冻结或强制扣留,故建议您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届时,我们将积极配合法院,确保判决执行到位。
感谢您对我镇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黄花镇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8日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