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我已在长沙工作多年,社保也购买了多年,近期因为要购车,上牌需要居住证,但现在办理居住证需要登记6个月以上,我觉得这个太一刀切,太拍脑门了,试问一下,我都连续几年的社保了,还不能算在长沙居住?为何不能允许以登记6个月或近半年的社保记录,均可办理居住证呢?难道以社保记录查询很难么?难道社保记录有假么?实在是想不明白,这一拍脑门的规定,影响了太多实际长沙居住人口了,望改进。
您好:
我市按照国务院颁发的《居住证暂行条例》和湖南省发布的《湖南省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和服务规定》相关要求,2016年6月1日起,在长沙市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且在居住地办理居住登记已满半年的流动人口。居住半年以上,是指公民主动向派出所申报或公安机关通过采集、共享等方式获取的居住、从业信息已满半年的。居住、从业信息登记起始时间全市跨区县认可,不需要重新计算。居住或从业登记信息处于非连续状态的,“居住半年以上”的申领条件从第一次登记之日起计算,两年内有效。
如有不明,请致电长沙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0731-8229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