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长沙市环卫局回答:
尊敬的领导,位于枫林三路的好莱城,从2015年交房开始,作为一个2000多户小区居然从头到尾没有设计生活垃圾堆放点,一个没有生活垃圾堆放点的新建楼盘不知道是什么通过相关单位验收的!
然后作为小区居民就完全陷入了,天天为生活垃圾维权的生活中,在2017年之前,物业就把所有的生活垃圾 随意堆放在小区地下停车在5栋负一楼臭气熏天,经过5栋小区业主不断维权,物业又把垃圾随机堆放在9栋的露天马路上,经过城管环卫等部门的查处,因为小区根本没有设计垃圾站,物业又随意把小区所有垃圾 堆放在靠近10栋负一楼二期地下停车场,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明文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随意堆放生活垃圾,现在物业这种行为严重影响居民生活,2000多人的生活垃圾,就随意堆放在地下停车场,小区居民多次打电话给环卫部门都未处理!
根据建设部2007年《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16条,第42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随意处置堆放生活垃圾,并且小区居民多次打市长热线,环卫局电话都没有解决这个问题,这边投诉了,物业又随意放置到小区另外一个地方,根本原因是小区没有垃圾处置中心;在此我们一方面投诉住建部门是如何让一个2000多户的小区在没有生活垃圾处置点的前提下验收的,二方面我们投诉环卫局不作为!多次打电话投诉都没有起到任何作用,没解决根本问题,让2000多户小区居民生活在垃圾之中!
请长沙市环卫局用文字回答解决!不是回答请打某某电话去投诉,我们小区居民打了无数次了,没有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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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克”网名市民:
您通市长信箱网络问政发来的关于《岳麓区梅溪湖街道好莱城小区随意堆放生活垃圾》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岳麓区城管执法局迅速会同区环卫局、梅溪湖街道等相关部门就于梅溪湖街道好莱城小区随意堆放生活垃圾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好莱城小区分为一、二期,现一期已交房入住,但未配建生活垃圾收集站,垃圾站建设规划在小区二期工程项目中。小区物业公司将居民生活垃圾随意堆放在10栋负一楼二期地下停车场,未做任何防护措施,导致臭气扰民问题属实。在此之前,岳麓区城管执法局曾多次会同相关部门人员上门与小区物业沟通衔接,要求其购置生活垃圾收集箱并放置在远离居民楼空旷的区域,用于收集小区居民生活垃圾,并实行日清,物业公司承诺立即整改,但未按要求整改到位。
二、处理措施和结果
(一)岳麓区城管执法局已对好莱城小区物业的做法提出严厉批评,并已与住建部门沟通,将该小区物业整改不到位情况报住建部门备案。
(二)7月2日,物业公司在岳麓区城管执法局的督促下,已将垃圾彻底清运并对现场进行了清洗。
(三)岳麓区城管执法局已责成小区物业在二期建设的垃圾站未到位之前,将现有垃圾收集箱摆放到二期尚未交付使用的地下车库,并做到日产日清,注重垃圾箱及周边的环境卫生和防臭处理,确保生活垃圾规范收集、清运及时。由环卫协调物业安排收集人员将小区垃圾转运至骑龙垃圾站。7月2日,现有垃圾箱已摆放至二期尚未交付使用的地下车库。
(四)岳麓区城管执法局将协调住建部门督促小区开发商尽快建设生活垃圾收集站,从根本上解决生活垃圾无设施收集的问题。
特此回复。
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2017年7月18日
附:湖南宜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好莱城生活垃圾收集与转运工作思路》
好莱城生活垃圾收集与转运工作思路
随着气温的上升,好莱城小区的生活垃圾异味更加明显,客户投诉时而发生。针对该现象,物业调整了两次垃圾临时堆放位置,采取垃圾日清不过夜,清运后清洗消杀,专人负责督促与检查,现场环境日报制等方法加以管理,但地下车库封闭环境,异味流窜,客户诉求一直未断。鉴于此状况,经过分析讨论,听取客户意见,拟定以下工作调整思路:
一、保持6月22日调整至开发公司二期在建区地下车库的生活垃圾临时堆放点位置,将二期地库与一期地库的消防卷帘门关闭。
二、采购两台电动垃圾运输三轮车,通过小区外围道路运至二期在建工地地下车库,提高运输效率并缓解楼层垃圾滞留各单元门口的现象;同时,采用电动垃圾车,可解决因二期车库出入口坡度大,而人力垃圾车在载物状态下难以控制的安全风险。
三、一期东、西组团间的商业街与二期在建工地间的围挡处预留电动垃圾车出入通道,减少电动垃圾车行驶交通主干道的距离和交通风险。
四、遇大雨天气时,开放消防卷帘门直接运至垃圾堆放点。
五、相关管理:所有进入二期地下车库的物业服务工作人员,均要求配戴安全帽,并固定电动垃圾车驾驶操作人员。
六、电动垃圾车采购预计费用共计13400元。
湖南宜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