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胡市长:
非常感谢您对市长信箱来信的重视!在之前关于请求八方小区二期提升建设容量的来信中,由“八方小区二期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来信做出了细致的、耐心的、诚恳的回复,非常令人感动!对此,深表谢意!
从建设方来看,主要问题集中于两点:其一,建设容量很难整个地块再同时大幅提升;其二,建设高度超过100米的住宅势必增加建设成本。
从需求方来看,由于排队人数多,需求很大,很多都愿意以更高的价格来获得买房的机会,同时也享受建筑质量更严格的房屋。
那么,是否可以考虑如下这样一个建议方案呢?
1. 只对八方小区二期的部分地块,有选择性的提升建设容量。
(譬如,考虑到八方山公园本身就是对高密度的一种有效疏解,可选择紧靠八方山公园的部分用地提升建设容量)。譬如,在40几万平米用地中,选取10-15万平米用地,以商住综合用地的性质,将其容积率从3.89提升至4.9,从而使住宅的建设容量增加10-15万平米。按照套均100平米计算,将能够增加房源1000-1500套,明显缓解紧张局面,减少排队人数。
此外,纯居住用地容积率一般不得超过5.0,商住综合用地一般不得超过7.0,轨道交通站点附近的商住综合用地容积率一般不超过9.0,八方小区二期虽然不在轨道交通站点1公里范围内,但其中部分地块整体作为商住综合用地,容积率申请调增至4.9,还是不违规的。而且,容积率提高也有利于平息社会上对公务员小区房价较低的指责,“密度高了,价格也就低一些嘛”。
2. 对于这一部分提升建设容量的地块,以提高建筑高度、增加绿地率的形式来实现。
要想提高容积率,但又要保证环境质量,就必须同时增加绿地率,并降低建筑密度。要做到这一点,就只能通过提升建筑高度来实现。建议,将部分地块的容积率从3.89提升到4.9后,住宅建筑高度提升为120-150米,平均层数从33层提升为40-50层,绿地率增加到不低于50%,建筑密度不高于12%。
3. 对于提升了容积率的地块上的住宅,允许以“新人新办法”的灵活方式相应提升售价。
就我们从中建五局、省建六公司等大型建设单位所了解到的情况,高星级标准的民用住宅的建筑高度在100米左右的建安造价为每平米1800-2000元,而建筑高度在120米左右的建安造价则为每平米2000-2200元,150米高的则达到2200-2400元。
换言之,在15万平米用地上,为了将住宅的建设容量从55万方提升到70万方,就必须建设120-150米高的住宅,建安造价就需要增加每平米300-400元左右。
这些多出来的成本,倘若全部由所增加的15万方住宅所对应的新增公务员排队购房群体来负担,则每平米协议售价将需要提高1000-1400元,并非不可接受。而如果完全由这块土地上的大家一起来分摊,则每人每平米仅增加300元即可,非常容易。
一个更加周到稳妥的办法,是让这块土地上那55万方已经签了协议的群体,每平米增加100元价格,因为他们享受了更高的绿化率和更低的建筑密度,以及标准更高的建筑质量;而对于新增的那15万方购房群体,则每平米提高房价600-1000元,这样既完全在可接受的价格范围内,也能凸显出其对于最后加入购房群体所必须支付的更高价格,从而也能够让更早签署了购房协议的群体获得心理上的对比满足感。
因此,上述建议方案,归纳起来就是:
1. 将八方小区二期用地中,拿出部分用地,譬如10-15万平米,有选择性的将容积率从3.89申请调增到4.9,建筑密度压缩到12%以内,绿地率调增到55%以上,住宅限高调增到120-150米;
2. 对于调规地块上,已经签约的住户,每平米房价调增100-150元,因为享受了更高的绿地率和更低的建筑密度,还有更高的建设标准;对于调规新增建设容量所对应的新群群体,每平米房价调增600-1000元,仍然完全在可支付范围内,而且作为最后一批能够获得火线增补机会的群体,心理上是完全平衡的,甚至是很欣慰的。而且,更高一些的房价,也能够将那些愿意用更高价格换取早日入住新房的公务员群体自动筛选出来,帮忙不添乱。
3. 申请再次调规的目的,可以主打“公务员小区带头节约集约用地,更好解决住房难题”等等。
请求对以上调整方案予以充分考虑,或者看看能否据此进行一些调整和变通,而不要一刀切,看能不能争取更有弹性的照顾各方诉求,更好的解决公务员住房问题!
再次非常感谢胡市长和“八方小区二期工程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致礼!
感谢您对八方小区二期的关注和关心,您在来信中提的建议非常专业,方案非常细致。经认真研究,现对您的建议回复如下:
1、八方小区二期的规划是经市规划领导小组根据相关政策和该地块实际情况,反复进行研究而审定的,市委常委会议明确此规划不再作调整。
2、目前该项目已进入全面施工阶段,也不宜再做调整。
综上原因,对八方小区二期规划的定位不宜再作修改,请予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