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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反映雨花区荷叶塘小区1栋前后宵夜摊

2018-4-21 6:05:59发布45次查看
亲爱的市长,您好!本人是居住在雨花区荷叶塘小区1栋的一名普通公民,去年4月30日的时候反映过本人所居住的地方宵夜扰民的问题,5月15日看到的回复是:“雨花区城管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该处的夜宵摊担进行了多次的整改教育,夜宵经营者答应停止作业。执法人员还将继续重点关注该处夜宵摊担。”但是事实是宵夜摊一直在经营,社区的干部也袒护经营宵夜的老板,说是家里没有经济来源,生活困难,让我们相互体谅一下。我想这些宵夜老板在经营了一年的时间后,租个门面的钱应该存下来了吧,应该可以规范经营起来了吧!可是现在他们是经营的红火了,这还不够,还引进其他的人进来经营烧烤之类的项目,还收取他人的场地费,我想是谁给予他这样的权利?我是一名普通的上班族,他们经营到凌晨三四点,环境卫生不说,光是宵夜的喧嚣声就够人受的,希望我们的领导真正能帮我们老百姓解决问题,给我们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谢谢!
jinkai-cs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收悉,我大队对于您的来信非常重视,立即由主管领导进行了批示,要求问题所辖的左家塘中队进行调查了解,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1、通过实地调查了解投诉的情况属实,在荷叶塘小区1栋前坪场外经营夜宵的当事人为吴自强(1967年4月17日出生),家住左家塘街道荷叶塘社区1栋3门306房,系两劳释放人员,无正当工作,生活较为困难,靠摆卖夜宵为生。
2、中队于2014年4月9日23时50分找到了当事人,对其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长综责字雨左(2014)第0057151】,并当场要求吴自强归店经营或到政府指定的摊担疏导点进行经营。吴自强现场向执法人员陈述,自己系两劳人员,如不允许其在荷叶塘前坪摆卖夜宵,将无任何生活来源,自己绝对会与城管执法人员玩“猫捉老鼠”的游戏,虽然当场进行了整改,但问题很难根本解决。
3、鉴于以上情况,中队已将当事人的情况向街道办事处和其所在社区进行了反映,希望政府能够为其排忧解难,彻底解决他的实际困难。下一步,中队还将联合街道、社区、公安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4、雨花区城管执法大队非常欢迎广大市民对我们执法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同时非常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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