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湖南省的一名大学生,湖南省桃源县凌津滩镇人,2013年3月3日我爸爸随包工头郭公平(湖南省桃源县剪市镇人)一起来韶山市韶峰钢结构有限公司打工,同年3月4日下午1时左右在公司承接的长沙市雨花区高桥国际酒店施工地施工,从酒店前门约5米高的棚顶摔落,导致重伤,经长沙市雨花区中心医院诊断为头部、肺部和肝部等严重受伤,多处骨裂,现仍在该院重病监护室观察(到目前为止韶峰钢结构有限公司已出医疗费6万元),因韶峰钢结构有限公司与包工头郭公平就医疗费扯皮(公司出三万元,包工头出一万元,因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包工头不肯出),治疗费不能及时到位,导致现在我爸爸不能及时得到治疗,医院每天催我们交钱,不然怕错过最佳的治疗时期。前几天我只好找长沙市雨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大队来出面调解这个事情,可他们说要有工伤证明才会出面调解,而工伤证明在短时间内是无法拿到的,试问这个证明比人的生命还重要吗?现在包工头郭公平也因逃避责任而不知所踪,现在这个问题一直都没得到解决,到高桥派出所报案他们也不受理,现在就我和我妈妈在长沙,人生地不熟,我们该怎么办呢?难道就没有一个部门管这个事吗?是不是病人就在医院等死?
您好,收到您的来信后,我们迅速进行了调查处理,情况如下:
我区劳动监察大队第一时间与来信人取得联系,并联系到用人单位负责人李经理,李经理态度推脱。据了解,用人单位系韶山市韶峰钢结构有限公司,注册和管辖均为韶山市,建议您请求韶山市劳动监察部门介入调查处理,或请求相关部门共同协商解决。
另根据工伤认定赔偿程序,长沙市城区工伤认定由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负责(区、县劳动监察部门无工伤认定职能权限),建议伤者到长沙市工伤保险处先进行工伤认定,待确定工伤等级后,再要求用人单位根据工伤鉴定情况进行赔偿。
3月20日,我区劳动监察大队再次与您进行了联系。据了解,您已到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咨询,正按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要求和建议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