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政府职能部门领导:
您好!向您问好并致敬!
我是长沙市芙蓉区晚报大道569号金域蓝湾小区的业主,小区7栋和8栋之间有一条市政路(东西向)与长善路(即浏阳河大道,南北向)交接,是小区车辆的唯一进出通道,也是小区住户至浏阳河风光带玩耍的主要通道。该路口每个月至少会有两单车辆相撞的交通事故,究其原因是:
1、长善路在该路段由北往南方向没有限速带及减速标识,车辆行驶过快,与小区出入车辆、人员发生碰撞事故;
2、两路口交汇处有人行通道,同时车辆也可在此进行掉头及转弯,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为了人员及车辆的安全,我对此有一些建议,特向相关领导提出:
1、长善路由北往南方向与小区市政路交汇处安装减速带,限制车速;
2、将此路口由车辆可以掉头改成只能人行,车辆在其他位置转弯掉头(如小区出去需要往北的车辆在桥下掉头,回小区的车辆在北边约100米处掉头)
当然,以上建议可能不够专业也不够全面。希望相关政府职能部门领导能实地查看,给与处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送,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再次表示感谢及敬礼!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该市政路属于未验收道路,道路中央开口,我队已将予以关闭,同时责令市政道路施工方完善该路段减速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