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货补房用公积金抵押贷款偿还房款报告 尊敬的市领导: 写邮件前,首先感谢政府的关怀之情! 我经申请、审批,获得政府的8万元货币补贴,于2013年3月18日购买一套住房,住房位于银双路的岳麓区政府机关金星住宅小区9栋,产权证号:长房权证岳麓字第713059076号。房款构成为:8万货补、自己资金加朋友筹借。因我单位为我购买了住房公积金,在我购买该套房子付款前我咨询了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麓管理部前台工作人员,答复称,要办理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要提供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及交易契税单。因此,我买的房子是采用的第一种付款方式,即一次性付房款拿到了过户后的新的房产证。自该房屋过户后,我一年来为了办理贷款的事一直在奔波。2013年12月,市住房公积金审批同意房贷20万,并进行了借贷合同面签,长房集团担保公司、建设银行都已盖章签字认可同意担保放贷,可在房产局窗口办理抵押时卡住了,房子不能抵押。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lt;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gt;的通知》(长政办发[2012]37号)第三条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只能由购房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自住,不得出售、出租、出借、闲置和擅自改变住房用途。除购房按揭外,经济适用住房不得进行抵押。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抵押保证担保贷款业务须知”第六条第二款指出,借款人应提供下列资料:2、购建房合同(一式三份)、购房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抵押房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须经房产交易部门登记备案,且签订时间距贷款申请日不超过一年;购买二手房贷款的,须提供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及交易契税单。 尊敬的领导,我的问题是,公积金贷款必须房子过户取得产权证才能有条件,而房产交易所却以房子已过户有8万货币补贴不让抵押贷款。我用公积金贷款,完全是贷款还朋友购买这套房的钱,又不是贷款去购买第二套或者其他用途。可能当初房子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对相关政策缺乏了解才导致今天的情况发生。请求领导,本着以人为本,切实解决困难老百姓的住房问题,看能否还有其他办法解决这一问题,因为我真的不是拿这套房子去上市交易或办理贷款后去从事其他的行为,就是贷款后还清在朋友那借的钱,然后自己再每月还银行。 请求领导能特事特办,特殊情况特殊处理特殊对待,谢谢! 此致 敬礼! 刘焕星 2014.1.6
根据长沙市住房保障局和市房产交易所最新规定,取得了经济适用房产权证后,住房保障局将其经济适用房进行交易锁定,房产交易所则不能办理抵押手续。如本套房按揭贷款,只能在办理产权证之前进行办理抵押手续,并需在网外签约购房合同。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只能按此规定执行。
如本套经济适用房已办理产权证,不能办理抵押手续进行贷款,可用其他商品房进行抵押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