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市长:
您好!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11】63号)精神,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应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和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以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我是湖南生物化工厂(原长沙市食品添加剂厂)的一名退休幼师,工厂已于2012年6月将符合政策的人员名单等相关材料上报至市有关部门,但政策落实迄今没有回音。63号文下发已近两年,我想咨询长沙市何时能落实该政策解决我们广大企业教师退休工资低的问题。
老幼师您好:关于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上级先后出台了国资发分配(2011)63号、湘政办发(2011)92号、湘人社发(2012)1123号、湘财企(2012)31号文件,我市市政府多次组织国资委、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研究此项工作,多次修改《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实施办法》(讨论稿),正式文件应该不久便会下发。因为情况极为复杂,省里文件2012年底才下发,延误了我市此项工作的进展。我们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尽快实施,落实好该项政策。
市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