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质监局和工商局踢皮球,我该如何维权?

2018-4-17 17:43:53发布83次查看
5月31号晚,我与同伴入住于天心区五一大道景江东方大厦1814号房的星期八公寓酒店。那里各方面条件我觉得很差劲,尤其是床铺,席梦思凹凸不平,床单被褥的质感也差,在凌晨2点以前身体感觉还没有异样,可是后半夜我们俩睡在床上都感觉身体很痒,挠了之后就红肿了,我们就不敢睡了,我们都是头一次出现这种情况,以往的住店经历都从未有过这情况,怀疑是这酒店的床铺问题,大清早我就去找老板理论,他第一反应竟然是我们想吃“霸王餐”。后来他们解释可能是门窗没关好,让飞蛾飞了进来,造成了花粉过敏,并说他们自己也遇到过这情况,我确实是看到了楼道有飞蛾。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第三章 经营者的义务 中 第十八条明确指出: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他赔不赔偿我已经无所谓,我只希望有关部门能去检查下那里的卫生状况,给我一个真相,并维护以后住店的顾客的权益。今天我打电话给质监局和工商局,他们都说管不了。 这虽然是一件小事,但我还是觉得有关部门应该告诉我,这事我我想维权,想讨个说法,该怎么办?
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责成工商、卫生、质监等部门进行了专门执法,并下达了相关文书,对该酒店存在的不达标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