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女儿今年3月出生,即将满半岁了,由于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室间隔缺损、房间隔缺损、肺动脉中度高压),医院检查后建议尽快手术治疗,我女儿出生办理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咨询了医院和网上了解到现在有份《关于进一步提高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对象重大疾病医疗救治保障水平的通知》文件可以免费治疗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现在的问题:我在湘雅二医院心胸外科咨询,医生说我女儿这个病症是在文件通知的包含范围之内,但是通知里面确定的包干费用是45000元,而我女儿的手术费用超过了这个数目,因此不能享受免费的手术,而且要么是全免手术,要么就是所有费用按照普通医保比例报销,为什么不能够全免45000的费用,超过部分才按医保比例报销呢?而且,现在医疗费用基本由医院来确定,太多会超过这个通知制定的费用标准了,难道没有其他的解决方法吗?政策应该考虑更周全点吧?
您好,您小孩目前尚未住院治疗,根据信中所述,您小孩患的先天性心脏病有室间隔缺损并肺动脉高压和房间隔缺损,不符合长人社【2011】10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提高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对象重大疾病医疗救治保障水平的通知》规定的病种范畴,只能按长沙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普通住院政策报销标准结算。我局已经与您取得联系并解释政策,如果您小孩在治疗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可随时和我局联系,我局一定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使患儿充分享受长沙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