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保护华人灵芝社灵芝孢子粉、切片灵芝经营行为的报告

2018-4-16 22:04:52发布61次查看
关于保护华人灵芝社灵芝孢子粉、切片灵芝经营行为的报告
长沙市人民政府:
2015年5月7日,岳麓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队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函暂扣新一佳超市通程店灵芝孢子粉和切片灵芝。为发展湖南经济,带动农民致富,规范执法行为,现将此事的事实与理由向政府报告,请求支持和保护农副产品的销售。
一、怀化连山药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是长沙长生乐生医药科技公司(注册地:高新区麓谷国际工业园)的投资控股子公司,现全国有六大灵芝种植基地,主营灵芝的种植、灵芝农产品销售以及为制药企业提供灵芝原料,年产优质有机灵芝50吨。
二、2015年4月28日16点,诈欺团伙成员唐细刚冒充消费者购买了2罐灵芝孢子粉后,于第二天下午找到新一佳通程店灵芝专柜促销员,以无qs为由,要求私了。于是我公司负责人与他联系,约定在麓山宾馆大厅见面,因唐细刚要价6000元,未果。第二天,唐细刚将一罐灵芝孢子粉送往岳麓区药监局稽查队。
2015年5月团伙其它成员唐建国、刘明钢敲诈无果后,继续给政府主管部门施压,又分别拨打市民热线12345投诉连山药源农副产品灵芝孢子粉以非药品冒充食品销售,岳麓区药监局根据长食药监稽交[2015]47号函暂扣连山药源在新一佳通程店超市产品。
三、岳麓区食药局暂扣我公司灵芝孢子粉及切片灵芝的理由:
1、认为灵芝孢子粉属于保健食品;
2、切片灵芝属于中药饮片。
四、我们的事实和理由:
1、 灵芝孢子粉不属于药品
灵芝孢子粉是灵芝子实体发育成熟时释放的担孢子,是灵芝的种子。它不是药材,也不是食品,是生产保健品原料,属于农副产品。根据《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破壁灵芝粉产品的通知》(食药监办监三【2014】173号)等规定,未破壁的灵芝孢子粉是农副产品,因此不属于药品范畴。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本市场中药品及保健食品违法产品界定及处理的指导意见》(沪食药监法【2011】928号)规定,只有使用破壁灵芝孢子粉作为原料生产加工的保健品,才需取得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故销售未破壁的灵芝 孢子粉无需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及qs认证。
2、 单页宣传资料不具有宣传某一特定产品功效的功能
《孢子粉食用说明书》是系统介绍灵芝的种植、生长过程及食用方法以及我国古代、现代专著对灵芝作用的研究,其目的是让顾客了解灵芝文化。只有在其产品的标签、标识、说明书中宣称主治、适应症等才认定为宣传产品的功效。
3、 切片灵芝不能简单认定为中药饮片
为满足顾客的食用方便,提高服务水平,我专柜有整个灵芝以及代顾客切片灵芝。
根据(国法函【2005】59号)的规定,灵芝切片适用在非药品柜台销售滋补保健类中药材的有关法律适用,经营此类产品无须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6年2月27日根据国法【2005】59号发文(国食药监市【2006】78号批复:非药品经营单位销售尚未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滋补保健类中药材,无论这些滋补保健类药材是否有包装(包装礼品盒),均不需要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
2014年12月8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灵芝及相关产品案件处理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再次明确细化:灵芝饮片是指经过炮制加工且该产品在包装、标签、说明书中宣称是有功能主治适应症或者明示预防疾病、治疗功能或者药用疗效的才属于中药饮片。
我公司提供切片灵芝,包装简单,无任何“功能主治、适应症”等文字,不具备中药饮片属性。
唐细刚等一伙诈骗团伙,以购买超市产品敲诈超市及厂家为职业,破坏市场经济秩序,阻碍农村经济发展,请求:
一、对此团伙进行打击。
二、为了减少社会对我公司已造成的不良影响,请求政府依法确认连山药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专柜经营行为合法,予以保护。
三、请求对灵芝孢子粉及切片灵芝正确定性,以便指导药监相关部门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保护企业利益,支持湖南农副产品推广、销售。
特此报告
长沙长生乐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6日
联系人:黄宇明博士 13607411678
卢旭 13349685688
你好,信中反映问题我区已要求区食药监局依法依归调查处理。若涉及诈骗行为建议你报警。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