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长沙市雨花区雨新社区居民,今年儿子有幸考进西安交大。据社区领导说,市政府将发给困难家庭学生助学金,我非常高兴,并已填了表。九月份,听社区的领导说,上级政府已将我儿的表格送到市里去了,可现在十一月份又快完了,不知是为什么,到现在也没看到政府发放的助学金,因此想请市长帮我问问,因为你的一问,将胜过我们草民的十问,百问。为了我这点小事来麻烦市长,真是不好意思,谢谢了!
您好!根据长政办函[2010]109号文件规定,2010年城乡特困家庭子女申请慈善助学的条件是:家庭年人均收入不超过低保标准的120%,我市当时的低保标准时270元/人月,您的家庭收入明显超过这一标准,不符合救助条件。
(注:10月份厉寓涛来雨花区慈善会就其儿子没有获得慈善助学一事进行了咨询,雨花区慈善会工作人员进行了政策解释和明确答复。)
雨花区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