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半边户拆迁是否可以分房?

2018-4-16 14:26:24发布1177次查看
相关部门的领导:
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空阅读我的来信。
我是一名年过半百的老人,80年代和来自长沙市雨花区圭塘村泉水塘组的老伴结婚,然后就一直居住在农村。我是非农业户口,于03年迁入到老伴农村的圭塘社区。06年我们在农村的住房按市政府第60号令拆迁,响应政府号召,舍小家顾大家支持城市建设,识大体顾大局共创美好家园,不给政府添麻烦,我们家在当地是第一户拆迁的。因为我是工人,在当地把我们这种家庭叫四属户。因为是四属户,伴随着拆迁一系列的问题也开始出现,这里就不一一说明。拆迁分房时我没有任何补偿,住房是我和老伴在80年代一砖一瓦盖起来的,为了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我们流血流汗,但最后拆迁时不管是货币上还是住房上,我都没有得到补偿。09年4月我们的安置房盖好,我们家三个农业户口(老伴和两个女儿)按每层60平方进行安置。因为我年事已高,没读什么书,也不知道该怎么去维护自己的权益。今年跟其他地区的一些安置户进行闲聊时,我才知道我或许也是可以有房分的。
市政府于08年出台的关于《征地补偿安置若干问题暂行规定》中第三条关于住房安置的有关问题(四)中明确指出:“半边户”和独生子女购买保障住房问题。“半边户”是指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农业人口,另一方是城镇居民的住户。对城镇居民一方,经市住房保障局确认其没有享受福利分房、货币分房或者没有购买经济适用房以及未享受其他住房补贴的,同意以户为单位,增加一人购房指标(每户最多增加一人);独生子女户凭计生部门的“独生子女证”增加一人购房指标(每证增加一人)。市国土资源局同时核定增加人员的用地指标和核定相应的购房补助费给区人民政府。
以上关于半边户的认定,我完全符合,我除了跟老伴以前居住的那套房子外,名下无任何房产,没有享受福利分房、货币分房、没有购买经济所有适用房以及未享受其他住房补贴。我想咨询,像我这种情况,是否可以享受购房指标,如果可以,我应该找哪些部门维护我的权益。另外,我们村现在还有安置房在建,如果我可以享受购房指标,房子是否可以在这批在建的安置房中安置。
盼复!
您好,您的来信收悉,感谢您对市长信箱的信任和支持。拆迁安置问题情况一般比较复杂,建议您直接咨询我区征地拆迁办公室,电话是85880516.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