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 告
事由;有关房屋确权一事。
市长先生您好;
我们是原冶金机械局下属单位长沙市金属材料加工厂住厂宿舍职工。目前面临失去住处的
残酷现实,今天是向您求助来啦!
我们的住房、是1984年根据市政府有关单位住房分配文件精神,打分分配的。从住房改革
至今,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未进行房改。为此问题,住厂职工多次催促厂领导将住房进入改革程序
。但他们以资金紧张为由,一拖再拖。
2008年6月11日企业进入改制程序,单位与湖南融源置业有限公司达成承债式兼并协议。
在与融源公司签定协议时的首要条件是;妥善安置住厂宿舍职工。融源公司答应以三种形式
进行安置。即:就地安置、就近安置、货币补偿。时隔六年,融源公司在未作任何公示的情况下,
就直接入户发放所谓的拆迁安置文件及补偿标准。在补偿标准中大玩文字游戏。将就地安置变成天
心区、就近安置变成长沙市、货币补偿只有区区15万。其理由是没有房产证,就按单位自管房安置。
有关房产证的问题不是职工的责任,而是厂领导失职造成的内债。依据与融源公司签定
的是承债式兼并那么融源公司理应承担,因为这是单位欠的内债。
为了维护我们享受一次房改的合法权益,特向您提出求助,恳请您大力支持,依法明确我们为
房屋所有权人! 谢谢!
致
礼
长沙市(原)金属材料加工厂 全体住厂宿舍职工 呈上
2014年8月12日
拾荒人:
你好!来信已收悉。该问题建议你咨询:84662723
长沙市住房保障局
2014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