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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入托难(10)之“雁过拔毛”式腐败

2018-4-14 12:00:17发布31次查看
市长信箱:
我是芙蓉区荷花园街道杨家山社区的居民,今天是我连续第十次写信反映长沙市政府机关第三幼儿园的招生乱象和不正之风,希望市纪检监察部门予以重视和督查。
公办幼儿园学位资源是社会稀缺资源,因此招生工作倍受社会和家长的关注和热议,社会和家长对招生工作有着更高的要求和期待;公办幼儿园学位资源是社会公共资源,占用的是公共财政拨款,不是某个人或某个小集体的私有财产,公办幼儿园姓“公”不姓“私”,既然姓“公”就应该公事公办,就应该公平公正,就应该公开透明,公办幼儿园有责任公开披露信息,有义务接受公众监督。
长沙市政府机关第三幼儿园是一所有二十多年历史较大型的公办幼儿园,也是湖南省示范性幼儿园,2016年秋季招收4个小班,如此大规模的公办幼儿园,如此大规模的招生人数,它的招生工作究竟如何?第一,整个招生过程中没有一张招生公告和招生简章,更谈不上公开披露招生信息,尽到信息披露义务,是不是暗箱操作?第二,没有明确的招生范围,“周边社区”这个笼统模糊的招生范围到底是周边一个社区还是周边十个社区,还是整个芙蓉区、长沙市,既然近在咫尺的孩子都被拒之门外,是不是舍近求远?第三,没有明确的招生时间,招生的起始日期是多少,截止日期又是多少,都没有明文规定,更谈不上公开披露,势必造成信息不对等,有内部消息的人报名靠前,没有内部消息的人排名靠后,这样的报名先后顺序科学、公平吗?那些有内部消息的人会不会趁机从中渔利、大发招生财?第四,整个招生录取资格审核工作无章可循、无据可依,既不遵循幼儿教育就近入学的大原则,也不考虑是否有户有房的户籍条件,招生录取的资格审核依据究竟是什么?难道是权钱和关系吗?第五,违反就近入学的幼儿教育招生原则。幼儿就近入学是为了缩短上学距离,减少交通风险,是幼儿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之一,市三幼在无校车接送的情况下舍近求远招生,是不是视幼儿接送的道路交通风险于不顾?
长沙市政府机关第三幼儿园在整个招生过程中,从始至终没有公开披露一个字的招生信息,从始至终没有公开张贴一张纸的招生公示。一方面,市三幼的招生过程是彻头彻尾的暗箱招生,是彻头彻尾的幕后操作;另一方面,幼儿家长必须花钱买学位才能入读市三幼成了众所周知的“潜规则”,当然有权有势的公职人员排除在“潜规则”之外。那么,到底是谁在权力寻租,倒卖学位,雁过拔毛,中饱私囊,其实要弄清楚招生真相并不难,只要对历年来的招手录取名单进行梳理,按图索骥,顺藤摸瓜,就能揭开真相,揭露腐败。
幼儿教育是一个家庭的头等大事,公办幼儿园招生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市三幼招生过程中的不正之风就是人民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就是与老百姓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雁过拔毛”式腐败。
希望市长信箱的回复内容不要避重就轻、避实就虚、逃避问题、敷衍应付,逃避解决不了问题,敷衍取信不了民众,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必须要给学生家长一个经得起时间检验的说法。
涂晖同志:
  你好!“市长信箱来信《幼儿入托难(10)》”收到。
长沙市政府机关第三幼儿园的招生工作,是按照其招生原则和招生流程进行的。在保障市直机关干部职工小孩入托的同时,拿出一部分学位来缓解周边社区居民小孩的入托问题。因学位有限,不能满足所有来园登记小孩的入托要求,我们深表歉意,同时,也请你给予谅解!
你来信中反映的“幼儿家长必须花钱买学位才能入读市三幼成了众所周知的‘潜规则’”等问题,我局及时组织进行了调查核实,没有发现你所反映的权力寻租、倒卖学位等问题。如果你有相关的确凿证据请详细告知,我们一定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不过,你反映情况时一定要真实、准确、具体详细,并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的证据,不得无中生有、捕风捉影。
你对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的好建议,我局一定督促该幼儿园积极采纳并加以改进,不断提升幼教工作的服务水平,办好群众、社会满意的幼儿园。
感谢涂先生你对幼教事业的关心和对我局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中共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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