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港镇湘月村,不按省政府文件办事(湘政发2009 43号),强征村民土地;2012年10月26日村支书廖红波带新港镇派出所4个民警,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把村民胡林科强行拉上警车,并打其后背一拳,大拇指扭伤,淤青,并在派出所关押1小时。胡林科犯了什么法?抓人凭的那一条法律?一个村干部和本应保一方平安民警,对一个年近60,身弱多病的老年人动拳脚,道德良知何在?百姓何以安居、何以乐业?一个嗜赌成性、欠巨额赌债的村干部,又怎么能为百姓谋福祉?百姓希望何在?我党的宗旨、三个代表、和谐社会、新农村建设,就是由他们这样来诠释的吗?请市长能为小民主持公道。
胡先生:
您好!收到您的来信后,开福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胡先生您属2004年由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与青竹湖镇政府联合修建高尔夫南路的拆迁户,当时按60号令政策进行拆迁,同时胡先生您户安置是采用自建安置,按当时拆迁人口每人人均占地20平方米进行安置,2007年5月24日由湖南国建置业对胡先生您名下的部分山林再次进行征收,由负责拆迁的新港镇重点办负责,山林青苗费都按相关政策进行补偿,且补偿款项已到位。
2012年7月,因湖南国建置业项目内的所征土地要进行实质性开发,对红线内的青苗、迁坟、平整场地、临时水系、围墙等进行施工,因胡先生您多次阻工,以至施工无法正常进行,政府重点办工作人员多次找胡先生您商量做工作,但双方没达成一致。
2012年10月27日,施工单位在进行施工时,胡先生您再次到现场阻工,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及时与重点办工作人员以及湘粤村廖书记一起赶到现场对其进行解释说明,但胡先生您还是表示不理解,执意睡在推土机前阻止施工,派出所民警只好将胡先生您抬离施工现场,在回到镇司法所后和您谈话做工作,后由廖红波书记接送回家。
经查,派出所民警并没有对胡先生您殴打,当时在场的当地村民可以作证,至于信件上所提到的廖红波书记嗜赌成性及欠巨额赌债等查无此事。希望胡先生您在以后的工作中能积极配合拆迁,维护当地老百姓、开发商利益,体谅基层工作人员的苦衷。感谢您的来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