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台模式下的服务收入同比增长85%
- 毛利同比增长47%
- 毛利率自去年同期34%提升至44%
-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亏损为人民币5,010万元,去年同期为人民币1,610万元
- 经调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人民币248万元,去年同期为亏损人民币1,610万元
- 经营性活动的净现金流入为人民币720万元,去年同期为净流出人民币910万元
中国杭州,2019年11月26日(美国环球通讯社)- 依据frost &;sullivan的报告,以2018年的收入计算中国最大的网红运营商,如涵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如涵”或“公司”)(nasdaq: ruhn)今天公布了截至2019年9月30日的2020财年第二季度未经审计财务业绩。
2020财年第二季度财务摘要:
·净收入总额为人民币2.727亿元(3,820万美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5%,其中服务收入同比增长85%至人民币6,480万元(910万美金)。
·毛利总计为人民币1.190亿元(1,670万美元),较去年同期增长了47%,服务收入的毛利为人民币3,88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48%。毛利率从去年同期的34%增长至44%,平台服务收入的毛利率从去年同期的45%增至60%。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亏损为人民币5,010万元(700万美元,包括了4,740万元人民币的股权激励摊销费用,其中包含立即可行权的第一批股票期权的股权激励摊销费用4,540万元人民币),而去年同期为亏损人民币1,610万元(股权激励摊销费用为0)。
·经调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248万元(30万美元),去年同期经调整归属于母公司净亏损为人民币1,610万元。
·每ads基本及摊薄净亏损为人民币0.61元(0.08美元),而去年同期为人民币0.25元。
·经调整的每ads基本及摊薄净利润1为人民币0.03元,而去年同期经调整的每ads基本及摊销净亏损为人民币0.25元。
·经营活动提供的净现金流入为人民币720万元(100万美元),去年同期为净现金流出910万元人民币。
2020财年第二季度运营摘要:
·gmv为人民币9.244亿元(1.293亿美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2%。
·截至2019年9月30日签约的网红数量增加到146个,而截至2019年6月30日为133个,截至2018年9月30日为102个。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为其提供网红广告服务的品牌数量增加到845个,而截至2019年6月30日为701个,截至2018年9月30日为350个。
运营数据摘要
以下表格列示了基于过去12个月产生的gmv来划分的公司的网红:
(1) 如果粉丝关注多个网红,在多个社交平台上跟随同一个网红,或同时跟随两个社交平台的同一个网红,则显示的粉丝数量可能将同一个粉丝计算多次。
(2) 在过去的12个月里,产生的gmv超过1亿元人民币为头部网红。
(3) 在过去的12个月中,产生的gmv从3000万元人民币到1亿元人民币为肩部网红。
(4) 在过去的12个月中,产生gmv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为腰部网红。
以下表格列示了公司自营业务和平台业务的运营数据:
(1) 自营模式下,公司在第三方电商平台上拥有并运营网店,绝大部分网店以网红的名字运营,并通过向顾客特别是公司管理的网红社交媒体上的账户粉丝,销售自制产品创造收入的。
(2) 公司部分自营模式下网红与平台模式下网红有重合。仍在公司接受培训并未开始创造gmv或者收入的网红不包括在以上数字中。
(3) 平台模式下,公司把网红和第三方网店或商家进行匹配,以促进第三方网店产品销售,或为第三方商家在网红的社交媒体平台上提供广告服务。
(4) 包括公司提供网红销售服务的第三方网店的gmv。
随着公司平台模式业务的显著发展,公司通过网红提供广告服务的服务收入金额也不断增大,而这些广告收入并没有对应的gmv。作为评估网红业绩的一项新增的指标,公司近期采用了一项基于网红在过去的12个月的平台服务收入的新的分类标准。
下面表格列示了平台业务下在过去12个月内带来120万人民币或者以上的服务收入的网红的新的分类情况:
(1) 自营模式下,公司在第三方电商平台上拥有并运营网店,绝大部分网店以网红的名字运营,并通过向顾客特别是公司管理的网红社交媒体上的账户粉丝,销售自制产品创造收入的。
(2) 公司部分自营模式下网红与平台模式下网红有重合。仍在公司接受培训并未开始创造gmv或者收入的网红不包括在以上数字中。
(3) 平台模式下,公司把网红和第三方网店或商家进行匹配,以促进第三方网店产品销售,或为第三方商家在网红的社交媒体平台上提供广告服务。
(4) 包括公司提供网红销售服务的第三方网店的gmv。
随着公司平台模式业务的显著发展,公司通过网红提供广告服务的服务收入金额也不断增大,而这些广告收入并没有对应的gmv。作为评估网红业绩的一项新增的指标,公司近期采用了一项基于网红在过去的12个月的平台服务收入的新的分类标准。
下面表格列示了平台业务下在过去12个月内带来120万人民币或者以上的服务收入的网红的新的分类情况:
与会者应在预定的开始时间前至少10分钟拨入电话。
关于如涵控股有限公司
根据frost &;sullivan的数据,按2018年的收入衡量,如涵控股有限公司是中国最大的网红运营商。作为时尚品牌的共创者,如涵将互联网上吸引和影响其粉丝的有影响力的网红与庞大的商业网络联系起来。如涵开创了中国网红生态系统商业化的先河,在全方位服务和平台模式下运作。公司的自营模式整合了电子商务价值链的关键步骤,从产品设计和外包生产、在线商店运营到物流和售后服务。公司的平台模式能为在第三方在线店铺的产品提供销售服务,并在网红的社交媒体空间向第三方商家提供广告服务。截至2019年9月30日,该公司签署了146名中国主流社交媒体平台的网红,并覆盖了1.88亿粉丝群体。
非美国公认会计准则的财务信息的使用
本公司在评估经营成果和财务和经营决策时,采用了非美国公认会计准则的财务信息,如经调整后归属于母公司净(亏损)利润和经调整后每股净(亏损)利润。公司认为,在排除非现金排他权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以及股权激励摊销费用的影响后,非公认会计准则的财务措施有助于识别其业务的基本趋势。公司认为,非公认会计准则的财务措施提供了有关公司经营成果的有用信息,并帮助投资者理解公司历史的表现和未来的前景,以及提供了对公司管理层对于财务和运营决策中使用的关键指标。
非美国公认会计准则的财务信息并未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准则进行定义,也并非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准则进行编制。该等非美国公认会计准则的财务信息,对于投资者作为分析公司业绩来说存在局限性。因此投资者不应当以非美国公认会计准则的财务信息,来替代美国公认会计准则的财务信息。
为了弥补非美国公认会计准则的财务信息的局限性,公司编制了“未经审计的美国公认会计准则和非美国公认会计准则经调整财务指标调节表”,投资者在评估公司的业绩时应当考虑调节表中的各项内容。
有关非美国公认会计准则的财务信息的更多信息,请参阅本新闻稿末尾所列的标题为“未经审计的美国公认会计准则的和非美国公认会计准则经调整财务指标调节表”的表格。
汇率信息
本公告包含以特定汇率将特定人民币金额转换成美元的内容,仅供阅读者参考。除非另有说明,所有从人民币到美元的换算均以7.1477元人民币到1.00美元的汇率进行,该汇率于2019年9月30日由美联储委员会公布。
安全港声明
本公告包含前瞻性声明。这些声明是根据1995年《美国私人证券诉讼改革法》的“安全港”条款做出的。这些前瞻性声明可以通过术语来识别,例如“将”、“预期”、“未来”、“打算”、“计划”、“相信”、“估计”和类似的声明。除此之外,本公告中如涵管理层的商业前景和报价以及如涵的战略和运营计划都包含前瞻性声明。如涵还可以在其定期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的表格20-f和6-k的报告中、向股东提交的年度报告中、新闻稿和其他书面材料中以及其高级职员、董事或雇员向第三方提交的口头声明中作出书面或口头前瞻性声明。该等并非历史事实的陈述,包括关于如涵预测和估计的陈述,都是前瞻性的陈述。前瞻性陈述涉及内在风险和不确定性。许多因素可能导致实际结果与任何前瞻性声明中包含的结果存在重大差异,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目标和战略;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国和全球互联网网红品牌运营行业的趋势;公司行业的竞争;中国总体经济和商业状况的波动;以及公司运营的监管环境。有关这些和其他风险的更多信息包括在公司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文件中,包括其在f-1注册文件(经修订),以及其在20-f表格的年度报告。本新闻稿中提供的所有信息自本新闻稿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涵不承担任何更新任何前瞻性声明的义务,除非法律的强制性要求。
如涵控股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资产负债表
(以千元列示,除股份数据外)
如涵控股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综合收益报表
(以千元列示,除股份数据外)
如涵控股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的简明合并综合收益报表
(以千元列示,除股份数据外)
如涵控股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的美国公认会计准则的和非美国公认会计准则经调整财务指标调节表
(以千元列示,除股份数据外)
(1) 2020财年第二季度稀释的加权平均股份数是基于基本的加权平均股份数外加2019年9月30日具有稀释影响的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