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市长:您好,位于长沙市望城区斑马湖西湖北边的望城华腾彩印出口包装厂生产车间违法排污,向西边的住宅宿舍释放大量的废、毒气,生产机械噪声巨大,每天加班至深夜。周边居民长年四季门窗紧闭,但还是阻挡不了毒气、粉尘、噪声的侵入,老人小孩经常彻夜难眠,连过道的行人只能手捂口鼻匆匆而过。多年了,望城区环境执法部门不作为,放纵该包装厂违法排污,特写信给您,请求上级有关部门对望城区环境执法部门和有关责任人不作为执法进行查处,指定上级环境执法部门对望城华腾彩印出口包装厂生产车间违法排污进行查处。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关于您信中反映望城区华腾彩印出口包装厂的环境污染问题,我局于5月21日收悉,即派环境监察人员到该厂进行现场核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华腾彩印出口包装厂位于望城区高塘岭街道工农东路148号,于1985年1月建厂投产,主要从事瓦楞纸箱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生产原料为环保原纸和可食用玉米淀粉粘合剂。该企业不属于环保政策需退出的企业,但随着城市的扩容发展,周边住户逐渐增多,企业锅炉烟气和车间噪声对周边有一定的影响。2010年在我局协调下,该厂承诺2013年完成整体搬迁,由于土地征拆进度的原因,目前暂未搬迁,但土地已被区政府征收。企业预计今年9月份将开工建设新厂区,2015年年底全面完成搬迁。
二、以前调处经过
1、2009年12月29日我局首次接到长环信办字[2009]1030号文件反映该厂的环境污染问题,2010年1月5日组织环境监察人员到企业现场进行调查,由于无法联系到信访人,无法召开纠纷协调会,遂下达现场监察文书要求企业整改。
2、2010年2月2日,我局接区人民政府督查室交办件后再次督促企业加快整改进度,限企业于5月31日整改到位,并报我局验收认可。
3、2010年3月16日,我局再次接到市局信访交办件,于3月17日与长沙市环境监察支队共同赴现场组织环境监察,提出了相关整改意见。
4、2010年6月12日同时接到长沙市环保局和区人民政府的交办件,6月17日,我局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到现场组织监测。6月23日我局对该厂下达环境监察通知书。
5、2010年10月11日,我局再次接到区人民政府督查室交办件,10月13日,我局环境监察人员到企业现场组织调查和监测。
6、2010年10月18日,长沙市环境监察支队和区纪委共同组织镇、企业负责人和居民代表在我局召开协调会。
7、2011年4月13日我局再次接到区人民政府督查室交办件,4月18日我局环境监察人员会同高塘岭镇环保负责人到企业现场进行组织调查。
8、2011年6月7日我局同时接到长沙市环保局和区人民政府的交办件,我局监察人员下达现场监察文书,再次要求企业进行限期整改并立案调查。
9、2011年6月9日我局与长沙市环境监察支队共同赴现场组织环境监察,并提出相关整改要求。
10、2012年-2013年,我局不定期到企业督促搬迁进度。
11、2014年5月21日,我局再次接到市长信箱投诉件,现场调查情况后,要求加快搬迁进度。
三、督促企业所做工作
在我局的督促下,企业做了一些环保整改工作:
1、对生产车间进行部分封闭处理(主要是靠近居民区方向的门窗必须关闭);
2、调整作息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为生产时间,加班最迟不超过晚上20:00);
3、对锅炉烟气进行治理(主要是投资12万元安装了麻石水膜除尘器,将烟囱位置由靠近居民区方向移至离居民区52米的位置)等。
4、企业考虑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承诺三年内(2013年10月30日前)搬迁至工业园区。
四、我局处理意见
由于该企业未按承诺期限完成整体搬迁。我局于2014年5月21日下达专项通知书,要求企业加快搬迁进度,搬迁后开展遗留环境问题治理工作,恢复生态环境原貌。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意见和监督,我局将会继续加大督查力度,确保该厂按期完成搬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