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胡市长;您好!
感谢您在忙碌的工作中读这封信! 我叫蒋汉宇,今年12岁,住涉外经济学院涉外花园12栋东头203,我的家庭十分不幸:母亲颜金池在我8岁时因病去世,父亲蒋海锋在2014年4月19日早上9点左右的加班时间,在他的单位长沙猎鹰建筑公司项目办公室和公司领导、监理及同事讨论工作的时候,突然晕厥倒地,至今成了植物人,现在住湘雅附一bc栋21楼32病室31床,奶奶是个精神病人,爷爷去世多年,曾经相依为命的爸爸突然遭此不测,小小年纪的我茫然不知所措,父母都是农村来长沙打工的农村人,所以其他亲戚都是边远山区的农民,父亲成了植物人以后,我成了无依无靠的孤儿。爸爸的单位断断续续的出了一些医药费,目前又要面临断药的局面,家里没有任何经济来源,我在亲戚邻居的帮助下省吃俭用才走到今天,在现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我多次求当地政府帮助,可每次回答的是“要各种各样的证明和考虑中”,眼看家里马上要断粮了,我的生活费也没有着落,下个学期的学费都交不上,看着父亲病成这样,我心如刀绞,我多么希望有谁能够帮帮我这个濒临破碎的家庭,帮帮我的父亲,让他快点好起来、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我想到了您,恳请您能在百忙的工作中抽时间到我家查看实际情况,希望能得到政府救助,让我父亲工伤医疗有保障、我的基本生活有保障,我盼望您们的到来!在此;我代表全家感谢您并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我是美女风信子”同志:
您好!您提交的有关蒋海锋情况的材料已收悉。经我区社保局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蒋海锋同志系湖南猎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于2014年4月19日因病住院,经落实,在蒋海锋同志发病后,湖南猎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时对其进行了送医救治,并申报了工伤,但由于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条件,蒋海锋同志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另据查,湖南猎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蒋海锋同志也已享受了相关医疗保险待遇。
特此回复。
2014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