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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福百姓工程,社会青年滋事,百姓民不聊生!!!

2018-4-13 8:36:59发布53次查看
宁乡县大屯营镇大屯营村荷叶塘国家拨款提质改造工程原本是一个造福一方的百姓工程。但工程建设质量完全不达标,当地村民在查验工程质量的时候遭遇施工方群殴,并造成一人受伤,同时施工方纠集大量有前科的社会青年携带管制刀具前往村民家闹事,此事在当地派出所已有记录,请问此事政府是如何处理的?为什么工程会由有前科无资质的社会青年承包?同时该项目的招标程序是怎么进行的,由什么单位监管?质量如何保障?村民的利益如何保障?同时村干部从当地收了三万快的工程建设费,没有收据,请问是否合理?
网民致信长沙市市长信箱,反映《造福百姓工程,社会青年滋事,百姓民不聊生》的问题,大屯营镇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现就该问题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1、大屯营村山塘建设工程第二标(荷叶塘)已在大屯营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胡学兵中标,中标金额45万元。2016年12月21日,大屯营村与胡学兵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大屯营村作为项目主体负责监管工程质量。
2、2017年1月3日下午1点左右,荷叶塘所在的渣冲组村民潘术文认为施工过程中混凝土厚度不够,与施工人员沈建华发生肢体冲突。当日下午约4点,沈建华儿子沈阳佳等人到潘术文家讨说法,潘术文家向大屯营镇派出所报警。大屯营镇派出所接到报警后,及时到现场进行处置,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目前大屯营镇派出所正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3、按照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大屯营村在山塘水利建设过程中,要求受益的渣冲、罗冲组负责工程造价的10%作为地方配套建设经费,其余部分由上级补助。经与受益组协商,渣冲、罗冲两组从荷叶塘承包费中拿出3万元交大屯营村,由大屯营村负责工程结算与工程款拨付。大屯营村所收3万元已开收据入村账。
大屯营镇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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