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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要为长沙市公安局流动人口管理部门点赞

2018-4-12 10:41:59发布60次查看
2015年1月12日下午,本人带了身份证和房产证明,到所购商品房小区所属辖区派出所申办居住证(户口没迁过来),派出所民警可能是对相关规定理解偏差的原因,要求本人到物业公司开具一份在小区居住的证明,本人当即表示质疑“我有房产证明,凭什么还要找物业公司开居住证明,难道我要定期到物业公司报到,或者物业公司要定期到我家查房吗?”。我认为该规定不合理,并索要相关政策法规依据,明确表示拒绝去找物业公司开证明。但该所民警也一直很坚持。
无奈我最后联系上了长沙市公安局流动人口管理部门(电话82587543),和一位自称是姓肖的警官通了电话,在听了我的反映和质疑后,这位肖警官认为派出所理解可能有误,并马上表态替我给派出所所长打电话沟通一下。没过多久,派出所回短信表示歉意,解释了对规定理解偏差的原因,同意我随时过去再办。
对这一过程,我觉得应该为长沙市公安局流动人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高效率的办事作风表示肯定,为肖警官点赞。同时也很欣慰看到了派出所工作人员能及时纠正调整办事的规定。
反映人 郭磊 201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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