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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县白马桥乡农村房屋征收还有安置房吗,没有安置房的话是什么标准补偿的

2018-4-11 23:02:39发布277次查看
按照宁乡县27号文件(宁乡征拆补偿细则),农村房屋被征收,政府提供保障房(水平房),每人60平方米,均价880元/平米。现在,白马桥乡的农村房屋被征收,拆迁人员说没有安置房啦。
请问,对于取消“每人60平米,880元每平米的安置房”这一安置部分,政府给予拆迁户怎样的补偿?
一、我乡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是按宁政发〔2008〕27号文件《宁乡县征地补偿安置实施细则》的规定落实。对于合法房屋被征收拆迁家庭的合法农业人口,均依政策提供购买均价为880元/m2的保障安置(小高层)住宅房源60m2/人。
二、为了提高被安置人员的居住生活水平,鼓励被安置人员自由选择购房,我乡从2013年开始,对于自愿放弃选择保障安置房源的被安置人员,在每人支付购房补助金30000元的同时,并按应安置面积60m2/人增加800元/m2共计48000元/人的购房补助金,实际为78000元/人,此办法公布实施过程中获得了绝大多数被征收拆迁安置人员的欢迎。
因此,目前我乡对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是既可提供购买均价880元/m2的保障安置房源60m2/人,又可选择放弃购买保障房源资格而获取78000元/人购房补助金,由被征收拆迁房屋户自主选择其中一种。
特此回复。
宁乡县白马桥乡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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