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我是长沙县暮云镇高云村李家湾组的一个普通村民,原云塘砂矿经营数年,现已停产,在数年的生产经营下留下深达十多米深的淤泥尾矿,本地每次下大雨都有大量泥砂冲刷下来,本组村民房屋都建在矿下。砂矿停产后的尾矿现被私人承包用于堆放工地的渣土,已堆放近五十米高,自然堆放,一下雨大量泥土夹杂原尾矿大量淤泥,村民房屋和池塘被淤泥浆淹埋。对本组村民造成生命安全的后患,我们对此深感忧患,不要让云南彝良泥石流重演。希望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我镇组织安监站、国土所、林业站以及高云村组干部到云塘矽砂矿进行了现场调查,并找到写信当事人和该处承包负责人了解情况,该处由李家湾组租给私人,准备填平矿洞后另作他用,未发现房屋和池塘被淤泥浆淹埋情况。为防止安全隐患发生,我们采取了如下措施:1、承包方立即停止堆放渣土。2、排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3、承包方对当事人造成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4、村组干部负责督促该承包负责人落实措施,并及时将情况上报镇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