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生物医药园开车去浏阳,当时我和副驾坐的同事二人去浏阳办事,在焦溪遂道被交警查车,说面包车无后排座,改变了机动车参数,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难道少一排座位就不安全了吗?我没拖货物,二人都坐前排。今天去浏阳交警队交罚款,交了500元才消了违章,现在的行政部门,什么都是你们说了算,请问这是在为中国人民办实事吗?就知道为了你们的利益来随意处罚。这样的执法老百姓会心服吗!!!
司机大哥11:
你好!你的来信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来信人称其在浏阳焦溪岭遂道被交警查车,因面包车后排座位被拆除,被交警处以500元罚款,对此感到不服。
根据来信反映,网友“司机大哥11”是将面包车原来注册登记时有的后排座位擅自拆除并驾驶,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根据公安部第102号令《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除本规定第十条和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或已登记的有关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因此交警根据现场情形开具《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交警大队作出罚款五百元的决定是合法、合乎程序的。
来信人(被处罚人)如果对处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特此回复。
感谢你的来信和对我工作的支持。
二0一二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