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先生:您好!
有一个合理化建议。望您能抽几分钟看一下。一定会同意吧。
2012年底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结束。2013年国家级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均已经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批示得到公布。但我们长沙市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至今还没有公布。本人深信新上任的市长先生对这座历史文化名城的文物保护工作一定会很重视。
基于过去,文物保护资金不足,开展工作存在一些困难。
根据习主席关于全面深化各项改革的指示精神,文物保护工作也一定会要进行深化改革。根据北京等地的经验:保护历史文物不仅由政府负责,同时,还鼓励社会和广大民众积极参与。我们长沙市是不是也可借鉴一下这些经验。做好文物保护工作,为建设美丽长沙增光添彩。
我作为本次文物保护单位之一的相关人,愿意支持和参与长沙市的文物保护工作。但,只能是在得到您的批示并给予公布之后,才能付诸行动的。谨盼胡市长在百忙之中能关注此项工作,希望很快将有结果。 此祝
身体健康 工作顺利
陈崇孝 中共党员 天心区黄兴小学原校长
中学高级教师
2014.2.28.
上封信写成“张市长”了。请原谅。
陈崇孝女士:
您好。您的来信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就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与公布工作要按照法定的工作程序进行,长沙市在2007年之前已先后公布了5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从有利于全市文物保护事业发展角度出发,我局于2012年启动了第六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通过基层遴选,文物局审核,专家认证等程序,确定了180处不可移动文物申报第六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并于2013年11月19日向市人民政府提交了《关于审定公布长沙市第六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请示》(长文广新〔2013〕186号),市人民政府即将向社会公布。
我们鼓励社会力量依法参与文物保护事业。如您有意愿参与文物保护事业,我局会提供相应的指导与帮助。
感谢您对文化和文物工作的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