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陈爱珍,今年70岁,是位家庭妇女,我丈夫曹明德是位抗美援朝的老战士,丈夫在战场上立过三等功,在战场上他担架连,经常看到抢救下来的战友血肉模糊的死在自己面前,他精神受刺激,患上了精神分裂症。婚后,我一直照顾生病的他和四个女儿,没有参加工作,自己是孤儿,从小被父母遗弃,从小就体弱多病,丈夫复员后,在长沙植物油厂当工人,家里生活就靠他做事的工资加下班后拾废品来维持。生活相当困难,但我从未向组织上提出过援助,2008年,丈夫死于前列腺癌,五年的住院治疗,使我们原来就举步维艰的家庭欠上了一大堆债,丈夫死后,他的安葬费,抚恤金,全都用来还了债,他去世后,我没有经济来源,生活全靠四个女儿赡养,但是她们全部下岗,生活得很困难,我常年多病,她们对我的治疗费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所以,我无法得到治疗。
丈夫去世后,我向社区申请了低保补助,却一直未被批准,我多次向民政部门请求帮助也得不到解决,我现在年纪越来越大,身体越来越差,常年的腿疾使我行走都困难,糖尿病,内风湿,高血压各种疾病都时刻折磨我。我请求社会各部门能够多关心体恤一下我这个风烛残年的老人,让我感到社会的温暖,平安度过晚年,让死去的为了党和人民默默奉献了一生的丈夫能够安心于九泉之下。
我真心的期待有领导来到我家实地了解帮助解决我的生活问题。
谢谢!
陈爱珍
2011年8月1日
来信人:
您好!首先感谢您的来信,感谢您对我们社会救助工作的信任和关注。
针对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及时向相关单位了解了您的情况,目前,您的四个子女按照法律规定是要尽赡养义务的,如果您的子女也是低保对象,那么可以视其无赡养能力。如果您还有不明白的地方,请直接来电咨询。
我们的电话是:073188665460
再次感谢您的来信,谢谢!
2011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