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一名今年的军转干部,属长沙县,在各级对军转干部定岗定位之际向上级领导汇报下情况。
长沙县委县政府近年来对军转干部安置做出了一定的努力,但仍想提以下几点意见:
一、岗位安排都是基层。长沙县近两年营以下军转干部统一被安排在乡镇和公安(乡镇派出所),给人感觉军人连进机关的权利都被剥脱,再就业有被歧视感,长沙县只是在完成上面的任务而已。而相邻的长沙市、望城、浏阳市机关基层均安排,军转干部普遍满意。
二、 岗位安排城乡差别大。长沙县军转干部安排均在乡镇,连街道办事处的编制都没有一个,而周边兄弟县基本都安排在县区内。长沙市也是从基层到局到四大班子机关均给予编制安排。军人本就过的家庭分离,牛郎织女的生活,转业回来后可能依然是这种生活的延续。
三、 岗位安排过于狭窄。均是乡镇起家,不能满足军转
干部再就业个人爱好和专业要求,回来后感觉反差大。
建议:长沙县按照每10个指标中拿出2个或3个左右(机关、局、街道)的编制给予安排,依照军转干部档案打分公平竞争,择优选择,以上矛盾皆可解决。这既能激励现役人员积极工作,也是对国防事业的支持。
军人是为人民服务的,也曾在边关奉献了青春为国家做出了贡献,这是我们的骄傲!难舍的脱下军装,在这提出问题也非不顾大局,只要增加几个机关或城区的编制公平竞争,我们就能体谅了,而不是带着失望感和被歧视感再就业,也可以进一步使长沙县的军转干部工作安排制度化规划化,望领导给予关怀!
当否,请批评指正!
二0一二年十一月二日
赖树坤同志:
您好!您反映长沙县2012年军转干部安置分配问题的信件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我县的军转安置
一直以来,我县高度重视、关注军转干部安置问题,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等文件精神,对所有符合安置条件的军转干部一律实行“考核+考试或面试”的办法,实行自主选岗,根据单位、乡镇空编情况及实际工作需要安置到我县公安系统、镇政府、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我县军转干部全部使用行政编制,解决公务员身份。
近年来,随着我县幸福与经济共同增长、乡村与城市共同繁荣、生态宜居与发展建设共同推进的“三个共同”的发展理念的确立,北部乡镇实现农业现代化、新型农业化,统筹城乡发展任务繁重,人才需求剧增。因此,自2010年起,我县营职以下及专业技术军转干部全部安排至乡镇或公安基层一线,今年我县营职以下及专业技术军转干部分配也将根据基层工作需要分配至北部乡镇政府机关。信中您所反映的位置偏远问题,现随着我县交通路网建设不断完善,“八纵十六横”的路网骨架逐渐形成,从星沙新城至全县最偏远的乡镇不到1个钟头,北部乡镇交通通行条件得到有效改善。
同时,我县积极探索并畅通了军转干部向县直机关流动的通道。根据县人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会议纪要精神,今后对在基层工作一定时间的军转干部,可根据其现实表现、个人专长进行适当优化调配调入县直机关单位工作。
二、关于其他区县军转安置情况
经了解,市内各区及临近县的军转干部一般安置到全额事业编制单位,甚至有部份安排到使用差额或自收自支事业编制的事业单位。
综上所述,我县的军转干部安置既符合上级政策要求,又紧密结合我县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安置力度及安置政策的优越性是其他区县难以比拟的。希望军转干部能够服从大局,继续发扬军人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尽快实现角色转变,为建设美丽幸福长沙县,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长沙县人社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