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胡市长,
我是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111号瑞都华庭(美苑小区)2406房的业主.在2011年房屋入住后不久,卧室和大厅外墙存在严重的渗水,墙体开裂,内墙皮脱落现象,该房屋在顶楼(共25层)的倒数第2楼,渗水初步判定是从最顶楼上的平台经25楼渗漏下来(25楼房间也存在同样的问题),但就房屋仍在保修期的情况下,我多次向物业和开发商反馈和投诉,却从未见开发商前来协商,勘查和维修事宜,附件是2014和2015年近2年来的投诉和反馈记录(物业有盖章)证据,渗水到现在一直在持续未有解决,该房屋的质量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了我家庭的正常生活,危害到我和家人身安全和健康。
投诉开发商(长沙瑞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反《房屋质量保证书》,《合同法》等,在明知房屋发生质量问题时,故意拖延和不理睬,置自己的承诺和法律于不顾,无视业主的投诉和反馈,在明知渗水属于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不给出任何的回应和解决措施。拖延,拖延,再拖延.
投诉物业(长沙湘凯物业):违反《物业法》,不履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业主房屋发生质量问题时,态度消极,不积极配合解决业主问题,以渗水属于开发商的问题为由,踢皮球,推卸责任,不作为,严重损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我请求市长帮助我,责成开发商和物业严格履行他们应有的法律职责和义务,解决好我房屋的渗水,墙体开裂问题。同时,对于房屋渗水造成我个人的经济损失,也要给予相应的赔偿。还业主一个公道.
如果开发商和物业不积极配合解决,在市长您责成他们解决仍无果的情况下,我不会放弃民事诉讼起诉开发商和物业,以及上都市频道曝光他们的不作为。
我再三恳求市长,百忙之中,花一点点时间,帮帮我等普通百姓,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万分感谢!
业主:李先生 2016-4-11
附件1:2014年渗水投诉记录1.jpg
附件2:2015年渗水投诉记录1.jpg
附件3:2015年渗水投诉记录2.jpg
附件4:2015年渗水投诉记录3.jpg
附件5:大厅渗水后照片(发霉发黑脱落)1-1.jpg
附件6:外墙渗水(圆圈内,已发黑).png
2016年4月14日,我站投诉处理人员将投诉信息通过电话告知了项目施工方,要求其尽快处理,施工方承诺将与投诉人约好时间尽快上门检查、处理,随后通过电话将上述情况告知了投诉人。2016年4月25日上午8点50分,项目施工方通过微信告知我站,漏水部位已经找到,但由于近段时间一直下雨,无法开展维修工作,承诺将在天气状况转好以后对渗漏的外墙及屋面进行维修。2016年4月26日下午3点35分电话告知了投诉人上述处理情况,投诉人表示理解和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