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八一路天佑大厦(越界)的业主,开发商迟迟未交清费用,政府却不给业主办理房产证。欠钱的是开发商,不是业主,为什么要卡住我们业主的房产证。现在不给业主办理房产证,当初为什么要给开发商办理预售证,越界当初就是烂尾楼,拿到预售证之前,越界就已经全部建好,现在却说多建了几层,需要开发商补交费用才能办房产证,问题已在发预售证之前就摆在那里,为什么不能让开发商整改到位,要开发商交齐费用再发预售证,开发商现已将所有房款收齐,卷款闪人,政府却不给业主办理产权证,这不摆明帮开发商捞钱,坑广大老百姓,老百姓流血流泪呢!我们要房产证!政府凭什么给开发商办预售证,现在又凭什么不给我们老百姓办房产证!
avy6239:
您好!根据市政府安排,您的来信由我处负责答复。您在来信中反映购买芙蓉区八一路天佑大厦至今没有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问题,我处经查实后,现将调查情况答复如下:
通过与开发商电话联系,了解该楼盘因补缴国土出让金延误了产权登记的时间。我处为房地产登记机构,根据《长沙市房屋登记办法》第二章第五条规定,办理房屋登记应依申请而登记。办理商品房初始登记,应提交以下资料:1、长沙市房屋登记申请书(初始登记);2、长沙市房屋授权委托书;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及其附件(包括审批单、建筑施工图、定位红线图);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5、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6、房屋测绘报告;7、地名委员会证明(门牌号码证);8、申请人身份证明:9、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及受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0、维修资金工作联系单;11、建设项目完费通知单;12、物业管理用房确认单;13、基本建设项目收费一览表;14、其他相关资料。
经与开发商联系,其经办人答复会尽快完善手续后来我处办理初始登记。请耐心等待!
长沙市房屋产权监理处
二〇一三年二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