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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强拆店招

2018-4-8 12:59:44发布38次查看
市长:您好,我有件关于城管执法有问题事件向您反映,我经营一家商店,在小区门口,我店是2008年11月开业,门店是拐角的位置,当时做了两块店招,上月初,因为大风袭击,导致招牌破损,无法正常使用,于是决定重新制作新的店招,在新招牌没有做好之前,时而有人上门(无证件,无工作服)上门说,要我去打点,送点礼,我没有去,我也不知道要找谁,于是等待了一段时间后,又有人上门说,按原来的做,没有关系,不要超过原来的就好,于是我把新招牌就做好了,结果昨天来了人说被数字化,说要我去送礼,我当时不在长沙,结果今天上午来了城管一人带了六七人未穿制服的(编号:)说要拆招牌,我说不行,上午我强行拦住了,下午我等城管一上班我就去了洞井城管,我说我同意整改,我写保证明天自己拆除,我说如果你们说违规,那你们在之前应该出示文件不让我去申报,结果城管局的人说我上午态度不好,今天下午非拆不可,要做新的才来拆,当我还正在找他们黄领导协商时,结果他们带了各部门的十多个人,趁我不在,将招牌拆毁,新制作的店招1万多元,要是我一家人辛苦劳动半年可能还挣不到,我是下狠心才做了个好点的招牌,结果我们这些所谓的人民公仆,我们的城管工作人员就这么毁于一旦!现在我只能重新申报,经批准再重新做新招,可我还担心他们会强行为难我,我也不知道如何办才好?
网民飘摇:
你好!我街道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城市管理办联动城管执法中队进行调查核实,现将具体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芝林大药房位于万芙路奥林匹克花园,该药房为临街门面,有两块招牌,根据《长沙市户外招牌管理办法》,一个门店只允许有一块招牌,而该门店存在一店双牌的现象,属于违规招牌,依据该办法,应当拆除其中一块招牌。8月5日,芝林大药房违规悬挂招牌一事被信息采集员上报到长沙市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被定义为违规招牌(一店多牌)。按照街道数字化工作程序,8月5日下午,街道城管办工作人员将数字化信息处置表和整改文书下发到该药房负责人。8月7日上午,街道城管执法中队队员到该药房找到相关负责人,做了长时间的思想工作,告知违规事实,要求配合执法工作,立即整改到位,但遇到该药房员工的阻挠。8月7日下午,街道城管执法中队联合城管办,对该药房两块招牌的其中一块进行了强制拆除,整个过程依法依规。经过城管执法中队队员的教育,该药房负责人认识到其违规事实,并对员工阻挠执法的行为进行了道歉,已经在《市长信箱》中对该投诉进行了撤诉处理。
特此回复。
洞井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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